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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王坚)据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下称“珠江委”)2日消息,该委现已全面完成云南、贵州、广西、广东4省(自治区)71个县级行政区年度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复核工作。
珠江委表示,下一步,该委将持续贯彻“节水优先”方针,落实国家节水行动,持续推动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不断提升流域水资源利用效率,助推珠江流域水利高质量发展。
珠江委介绍,此次复核工作按照水利部关于开展2023年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复核工作有关部署要求,该委紧盯关键环节,加强复核工作前期、中期、后期全过程管控。
针对此次复核工作,珠江委组建队伍,督促及时备案。复核前期,与各省(自治区)加强沟通,了解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进展情况,督促指导各省(自治区)及时将通过省级审核的县(区)资料报水利部备案;并按照工作部署,制定详细工作计划,第一时间成立以分管委领导为组长的复核工作组,从委属单位抽调专业能力强、技术经验丰富的技术人员组成工作组,强化技术保障。
同时,珠江委统一复核尺度。复核过程中,组织技术单位学懂吃透《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试行)》《珠江流域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23年度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复核工作手册》等有关标准,扎实做好71个县(区)资料复核工作,形成初步复核结果;并通过制定周密的现场复核计划,用时三周高效完成现场复核,现场检查了流域4省(自治区)16个县(区)的16家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15个灌区、32家企业和32家公共机构的用水定额管理、计划用水管理、用水计量等情况,并派出专家参与其他流域机构交叉复核工作。
此外,珠江委形成复核报告。复核后期,组织技术单位集中研究复核情况,对照有关标准反复讨论核对,进一步统一流域复核尺度;组织召开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年度复核结果反馈视频会,以“一省一单”形式向4省(自治区)反馈复核总体情况及复核意见建议;并组织技术单位按相关要求编制完成云南、贵州、广西、广东4省(自治区)年度复核报告并报送水利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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