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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5368 股票简称:蓝天燃气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与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 [222731]号的回复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零二二年十二月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关于反馈意见的回复 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根据贵会下发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22731 号)所附之《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以下简称“《反馈意见》”)的要求,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天燃气”、“公司”、“上市公司”或“发行人”)会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君致律所”)及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所”),本着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就《反馈意见》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和逐项落实。现将贵会《反馈意见》有关问题的落实情况汇报如下,请予审核。 说明:引用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的含义相同。《反馈意见》所列问题 黑体、加粗《反馈意见》所列问题的回复 宋体均为四舍五入所致。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关于反馈意见的回复 目 录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关于反馈意见的回复高管,是否参与本次可转债的发行认购;若是,在本次可转债认购前后六个月内是否存在减持上市公司股份或已发行可转债的情况或者安排,若无,请出具承诺并披露。请保荐机构及律师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 (一)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管参与认购本次可转债情况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蓝天集团、李新华和宇龙实业均承诺参与认购本次发行可转债,公司董事(除独立董事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视情况参与认购,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职位 是否参与认购 (二)在本次可转债认购前后六个月内减持上市公司股份或已发行可转债的情况或者安排,相关承诺及披露情况 自审议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召开日(2022 年 9 月 21 日)前 6 个月至本回复报告出具日,公司持股 5%以上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关于反馈意见的回复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或安排,公司不存在已发行的可转债。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管已出具了相关承诺,并在募集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五、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本次可转债发行认购的相关承诺”部分进行了披露。 相关承诺具体如下: (1)蓝天集团、宇龙实业已作出如下承诺 “1、如蓝天燃气启动本次可转债发行,本公司承诺将参与认购,具体认购安排将根据本次可转债发行时确定的发行方案及市场情况确定,并严格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亦不存在减持蓝天燃气股票的计划或安排。何方式减持本公司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和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且在上述期间内,亦无任何减持计划或安排。述承诺发生减持蓝天燃气股票或已发行的可转债的情况,本公司所得收益全部归蓝天燃气所有,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若给蓝天燃气和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李新华已作出如下承诺 “1、如蓝天燃气启动本次可转债发行,本人承诺将参与认购,具体认购安排将根据本次可转债发行时确定的发行方案及市场情况确定,并严格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减持蓝天燃气股票情形,亦不存在减持蓝天燃气股票的计划或安排。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关于反馈意见的回复偶、父母、子女不以任何方式减持本公司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和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且在上述期间内,亦无任何减持计划或安排。父母、子女违反上述承诺发生减持蓝天燃气股票或已发行的可转债的情况,所得收益全部归蓝天燃气所有,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若给蓝天燃气和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除独立董事外)已作出如下承诺: “1、如蓝天燃气启动本次可转债发行,本人将根据本次可转债发行时确定的发行方案及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参与本次可转债发行认购并严格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若蓝天燃气本次可转债发行之日与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最后一次减持公司股票的日期间隔不满六个月(含)的,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将不参与认购蓝天燃气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内,本人及本人配偶、父母、子女不以任何方式减持所持有的蓝天燃气股票和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且在上述期间内,亦无任何减持计划或安排。父母、子女违反上述承诺发生减持蓝天燃气股票或已发行的可转债的情况,所得收益全部归蓝天燃气所有,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若给蓝天燃气和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已作出如下承诺: “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将不参与认购蓝天燃气本次发行的可转债。 本人自愿作出上述承诺,并自愿接受本承诺的约束。若本人及本人配偶、父母、子女违反上述承诺的,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若给蓝天燃气和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关于反馈意见的回复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三)保荐机构和律师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和君致律所主要采取了以下核查措施: (1)查阅上市公司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的相关公告,查阅公司年报披露的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信息并对比变化情况; (2)查阅中证登出具的发行人股东名册; (3)取得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关于认购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承诺》。 经核查,招商证券和君致律所认为: (1)发行人持股 5%以上股东承诺将参与本次可转债发行认购,发行人董事(除独立董事外)、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将视情况参与本次可转债发行认购,发行人独立董事承诺不参与本次可转债发行认购,相关人员已出具承诺; (2)发行人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除独立董事外)、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自审议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召开日(2022 年 9 月 21 日)前 6 个月至本回复报告出具日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关于反馈意见的回复地尚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请申请人说明:(1)募投项目用地的计划、取得土地的具体安排、进度;是否符合土地政策、城市规划;募投项目用地落实的风险,如无法取得募投项目用地拟采取的替代措施以及对募投项目实施的影响等。(2)部分经营使用土地未取得土地和房屋使用权证或不动产权证的原因;使用未取得使用权证或不动产权证的土地和房屋是否合法合规;未取得土地和房屋使用权证或不动产权证,是否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影响;对申请人生产经营的影响,以及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保荐机构和申请人律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募投项目用地的计划、取得土地的具体安排、进度;是否符合土地政策、城市规划;募投项目用地落实的风险,如无法取得募投项目用地拟采取的替代措施以及对募投项目实施的影响等策、城市规划 发行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包括“驻马店天然气管网村村通工程”、“长垣市天然气利用工程”、“新郑蓝天燃气有限公司次高压外环及乡村天然气管网建设工程”,涉及新征用地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是否涉及新征用地 本项目涉及8县区,其中: 及; 新郑蓝天燃气有限公司次高压外环及乡村天 然气管网建设工程 “驻马店天然气管网村村通工程”中涉及新征用地的子项目均已取得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的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项目用地符合国家有关土地政策、城市规划,具体情况为: (1)驻马店天然气管网村村通工程—上蔡县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关于反馈意见的回复 本项目涉及上蔡县蔡都街道办事处、五龙镇、塔桥镇、党店镇,项目用地控制在 0.3109 公顷以内。 根据上蔡县自然资源局于 2022 年 8 月 25 日下发的上自然资[2022]140 号文《关于驻马店天然气管网村村通工程-上蔡县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的意见》:该项目用地与选址符合相关规定,原则同意通过用地预审与选址;项目不占用基本农田,项目用地需调整上蔡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该局已按规定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上蔡县人民政府已承诺将本项目用地布局及规模纳入正在编制的规划期至 2035 年的国土空间规划。项目用地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规则,不位于各级自然保护区,不位于经国务院批准公布的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 本项目尚需取得所涉土地的使用权证书。根据发行人的说明,截至本回复报告出具日,发行人已取得该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已办理用地手续需要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的评审意见、社会风险稳定评估报告、压覆矿产查询报告、地质灾害评估报告、勘界报告;本项目所需用地的招拍挂程序预计于 2023 年 8 月底之前完成。目已取得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项目用地已列入上蔡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符合土地总体利用规划;因此,本项目用地符合国家有关土地政策、城市规划。 (2)驻马店天然气管网村村通工程—平舆县 本项目涉及平舆县清河街道冯寨居委会东阎庄、万冢镇姚庄、射桥镇西关村,项目用地控制在 0.1726 公顷。 根据平舆县自然资源局于 2022 年 8 月 5 日下发的用字第 41172320220007 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该项目符合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要求;项目拟选位置为平舆县清河街道冯寨居委会东阎庄、万冢镇姚庄、射桥镇西关村,拟用地面积为 1,726.1 平方米。 本项目尚需取得所涉土地的使用权证书。根据发行人的说明,截至本回复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关于反馈意见的回复报告出具日,发行人已取得该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其中的平舆县清河街道冯寨居委会东阎庄调压站正在办理用地规划许可证,万冢镇姚庄、射桥镇西关村两座调压站已办理用地手续需要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的评审意见、社会风险稳定评估报告,压覆矿产查询报告、地质灾害评估报告、勘界报告等;平舆县清河街道冯寨居委会东阎庄调压站所需用地的招拍挂程序预计于 2023 年 4 月底之前完成;万冢镇姚庄、射桥镇西关村两座调压站所需用地的招拍挂程序预计于 2023 年 6 月底之前完成。目已取得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项目用地已列入平舆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符合土地总体利用规划;因此,本项目用地符合国家有关土地政策、城市规划。 (3)驻马店天然气管网村村通工程——确山县 本项目涉及确山县李新店镇、新安店镇、任店镇,项目用地控制在 0.2195公顷以内。 根据确山县自然资源局于 2022 年 8 月 16 日下发的确自然资[2022]180 号文《关于驻马店天然气管网村村通工程(确山县)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的意见》:该项目用地与选址符合相关规定,原则同意通过用地预审与选址。项目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项目用地需调整所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该局已按规定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确山县人民政府已承诺将本项目用地布局及规模纳入正在编制的规划期至 2035 年的国土空间规划。项目用地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规则,不位于各级自然保护区,不位于经国务院批准公布的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 本项目尚需取得所涉土地的使用权证书。根据发行人的说明,截至本回复报告出具日,发行人已取得该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已办理用地手续需要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的评审意见、压覆矿产查询报告、地质灾害评估报告、勘界报告;本项目所需用地的招拍挂程序预计于 2023 年 8 月底之前完成。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关于反馈意见的回复目已取得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项目用地已列入确山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符合土地总体利用规划;因此,本项目用地符合国家有关土地政策、城市规划。 (4)驻马店天然气管网村村通工程——泌阳县 本项目用地控制在 0.3768 公顷以内。 根据泌阳县自然资源局于 2022 年 8 月 8 日下发的泌自然资[2022]59 号文《关于驻马店天然气管网村村通工程-泌阳县项目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意见的复函》:该项目用地符合规定,原则同意通过项目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项目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该局承诺项目用地纳入泌阳县正在编制的规划期至 2035 年的国土空间规划。项目用地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规则,不位于各级自然保护区,不位于经国务院批准公布的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 本项目尚需取得所涉土地的使用权证书。根据发行人的说明,截至本回复报告出具日,发行人已取得该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已办理用地手续需要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的评审意见、社会风险稳定评估报告、压覆矿产查询报告、地质灾害评估报告;本项目所需用地的招拍挂程序预计于 2023年 8 月底之前完成。目已取得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政府主管部门已承诺项目用地列入泌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符合土地总体利用规划;因此,本项目用地符合国家有关土地政策、城市规划。施以及对募投项目实施的影响等 天然气管道输送设施建设系提升人民生活质量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基础产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河南省大力推进《河南省蓝天工程行动计划》,努力实现大气环境质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关于反馈意见的回复量改善目标。为切实落实《河南省蓝天工程行动计划》,驻马店人民政府大力推进《驻马店市蓝天工程行动计划》。 “驻马店天然气管网村村通工程”的实施主体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豫南燃气,其在《驻马店乡镇天然气利用工程》的基础上,加快乡镇天然气管道向乡村的延伸,加大天然气替代散煤力度,提高居民气化水平和清洁采暖率。城镇燃气进一步向“村村通”发展,打通至乡村的最后一公里,实现全域气化。 根据《河南省蓝天工程行动计划》及四个涉及新征用地项目的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意见等文件,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国家土地政策。虽然受行业特殊性影响,办理土地权属审批周期相对较长,但后续办理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发行人已出具承诺,如在预计时点仍未取得募投项目土地的使用权,公司将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与当地政府积极协商,就近尽快取得其他符合土地政策、城市规划等相关法规要求的项目用地,保障本次募投项目建设的整体进度不受影响。 (二)部分经营使用土地未取得土地和房屋使用权证或不动产权证的原因;使用未取得使用权证或不动产权证的土地和房屋是否合法合规;未取得土地和房屋使用权证或不动产权证,是否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影响;对申请人生产经营的影响,以及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使用未取得使用权证或不动产权证的土地和房屋是否合法合规 (1)截至本回复报告出具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尚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的情况如下:序号 公司 所在县区 地址 面积(㎡) 用途 办公、门站、加 气站 延津县城关镇大潭村北一公里处迎宾 大道东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关于反馈意见的回复序号 公司 所在县区 地址 面积(㎡) 用途 由于发行人所从事的燃气管输行业的特殊性,其占用的土地虽然面积相对较小,但由于管线分布较广,涉及的地区较多,因此在办理土地使用权证方面存在一定的滞后性。室用途为公司薛博线 5 号阀室用地;原土地报批位置因修建市政道路需变更地点,变更后的土地使用规划调整事宜已经河南省自然资源厅批准,当地土地管理部门将依法办理该地块的土地报批手续。 根据新郑市国土资源局出具的证明,待取得土地规划调整的批复后,将依法办理该地块的土地报批手续,公司取得该土地使用权无实质性障碍。燃气出具的说明函,新长燃气目前正在办理有关土地出让手续。 根据卫辉市国土资源局出具的证明,新长燃气占用的 0.329 公顷土地用于燃气经营业务,该土地已征为国有土地,目前正在办理有关土地出让手续,新长燃气以出让方式取得该等土地使用权无实质性法律障碍;新长燃气在获取该等土地使用权之前可以正常使用该土地。新长燃气使用土地的状况属于历史遗留问题,政府主管部门不会因此对新长燃气给予任何行政处罚。根据新长燃气的申请及新长燃气的具体经营情况,该局已依照法定程序开始对该宗土地进行招拍挂的前期工作;待该等程序履行完毕后,将进入招拍挂程序。 根据封丘县国土资源局出具的证明,新长燃气占用的 13.14 亩土地用于燃气经营业务,该土地已征为国有土地,目前正在办理有关土地出让手续,新长燃气以出让方式取得该等土地使用权无实质性法律障碍;新长燃气在获取该等土地使用权之前可以正常使用该土地。新长燃气使用土地的状况属于历史遗留问题,政府主管部门不会对新长燃气给予任何行政处罚。根据新长燃气的申请及新长燃气的具体经营情况,该局已依照法定程序开始对该宗土地进行招拍挂的前期工作;待该等程序履行完毕后,将进入招拍挂程序。 根据延津县国土资源局出具的证明,新长燃气占用的 12.99 亩土地用于燃气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关于反馈意见的回复经营业务,该土地为建设用地,目前正在办理有关土地出让手续,新长燃气以出让方式取得该等土地使用权无实质性法律障碍;新长燃气在获取该等土地使用权之前可以正常使用该土地。新长燃气使用土地的状况属于历史遗留问题,政府主管部门不会对新长燃气给予任何行政处罚。具的说明函,东升燃气目前正在办理有关土地出让手续。 根据原阳县国土资源局出具的《情况说明》,东升燃气目前在原阳县黑羊山路北文岩渠东占用 30.25 亩土地,用于燃气经营业务,目前正在办理有关土地出让手续,东升燃气以出让方式取得原来土地使用权无实质性法律障碍,鉴于东升燃气目前使用土地的状况属于历史遗留问题,政府主管部门不会因此对东升燃气给予行政处罚。于 2022 年 6 月通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收购的子公司。 根据长葛蓝天出具的说明函,长葛蓝天已申请新征土地一宗,土地位置仍位于后河镇刘士华社区,征收面积合计 6,320 平方米(9.48 亩),用于后河天然气门站运营;预计近期政府主管部门将开始进行该处土地的招拍挂工作。 根据长葛市国土资源局出具的说明,为规范长葛蓝天用地,长葛市国土资源局与后河镇刘士华社区居民委员会于 2019 年签署《征收土地协议》,根据长葛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建设总规划,征收后河镇刘士华社区居民委员会土地一宗,土地位置位于后河镇刘士华社区,征收面积合计 6,320 平方米(9.48亩),用于长葛蓝天后河天然气门站运营。新站点土地的征收报批工作已完成,近期将进行土地招拍挂的相关工作,长葛蓝天取得该土地使用权无实质性法律障碍;长葛蓝天新选站点的土地使用权手续依法办妥后,将根据具体情况,将原天然气门站迁至新选站点;在取得土地使用权之前,为保障城镇供气,同意长葛蓝天维持目前的土地使用现状,政府主管部门不会对长葛蓝天进行处罚。于 2022 年 5 月收购的控股子公司。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关于反馈意见的回复 根据万发能源出具的说明函,目前县土地局稽查所和乡土地所已完成现场测量土地面积,下一步将开展包括办理土地征收报批手续、办理建筑工程选址意见书、办理招拍挂手续、缴纳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及办理不动产证等项工作。 根据尉氏县自然资源局出具的证明,万发能源不存在被土地管理部门处罚或追究违法责任的情形。 (2)截至本回复报告出具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正在办理房屋产权证的房产情况如下: 面积序号 公司 所在县区 地址 用途 (㎡) 许昌市 豫南支线许昌分输 东城区 站综合楼 博薛支线荥阳分输 站综合楼 长垣县山海大道大广高速 500 米 办公、门站、加气 路南 站 长垣县山海大道大广高速 500 米 路南 新长燃气 封丘县王村乡刘庄村北封黄路 办公、门站、加气 东 站 延津县城关镇大潭村北一公里 处迎宾大道东 东升燃气 原阳县新城区富康路东侧、陈 由于发行人所从事的燃气管输行业的特殊性,其占用的土地虽然面积相对较小,但由于管线分布较广,涉及的地区较多,因此在办理土地使用权证方面存在一定的滞后性,亦导致其办理房产证存在滞后。人已取得该房产所占用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有关房屋的权属证书正在办理之中。 根据许昌市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说明函,公司位于许昌市东城区的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关于反馈意见的回复分输站综合楼办理不动产证书的相关材料正在准备过程中,待相关材料准备完善后,将尽快给予办理不动产权证。 根据荥阳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公司位于荥阳市豫龙镇赵家庄村的房屋产权证尚未取得,待完善相关手续后,将依照法定程序办理该处房产的相关权属证书,公司取得该房产的权属证书无实质性障碍。 根据新长燃气出具的说明函,第 3、4 项房产占用的土地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有关房屋的权属证书正在办理之中;根据新长燃气出具的说明函,第续完善后,将依照法定程序办理该等房地相关证照手续。 根据长垣县房产管理局出具的证明,新长燃气位于长垣县山海大道大广高速的用于办公经营的房屋产权证尚未取得,待该土地及房屋建设手续完善后,将依照法定程序办理该处房产相关证照手续,新长燃气取得按该证照无实质性法律障碍。根据长垣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出具的说明,新长燃气正在完善土地和房屋证照手续,同意继续使用其房产,此期间不会做拆除和处罚处理。 根据卫辉市国土资源局出具的说明函,新长燃气位于勘界编号为 2015-10-未能及时完善,该宗土地上的房屋未办理房产证,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完善用地手续后,颁发土地使用证和房屋产权证,新长燃气取得该等手续无实质性法律障碍。根据卫辉市唐庄镇人民政府出具的说明函,同意新长燃气继续使用该处房产,不会要求新长燃气拆除该处房产,不会对新长燃气进行行政处罚。 根据封丘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新长燃气位于封丘县王村乡刘庄村北封黄路东的用于办公经营的房屋产权证尚未取得,待该处土地及房屋建设手续完善后,将依照法定程序办理该处房屋相关证照手续,新长燃气取得该证照无实质性法律障碍。根据封丘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出具的说明函,同意新长燃气继续使用位于封丘县王村乡刘庄村北封黄路东的加气站、门站办公用房,不会要求新长燃气拆除该等房产及进行行政处罚。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关于反馈意见的回复 根据延津县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证明,新长燃气位于延津县城关镇大潭村北一公里处迎宾大道东使用的房屋,尚未办理房屋产权证,待该处房屋占用的土地办理出让手续后,将依照法定程序办理有关房屋的产权证书,新长燃气取得该房屋的产权证书无实质性法律障碍。根据延津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出具的说明函,同意新长燃气继续使用其房产,不会要求新长燃气拆除该等房产,不会对新长燃气进行行政处罚。 根据东升燃气出具的说明函,该房产占用的土地尚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待该土地及房屋建设手续完善后,将依照法定程序办理该等房地相关证照手续。 根据原阳县房地产管理所出具的情况说明,东升燃气位于原阳县黑羊山路北文岩渠东的用于办公经营的房屋产权证尚未取得,待该土地及房屋建设手续完善后,将依照法定程序办理该处房屋相关证照手续,东升燃气取得该证照无实质性法律障碍。根据原阳县城市管理部门出具的说明函,同意东升燃气继续使用位于原阳县黑羊山路北文岩渠东的加气站、门站办公用房,不会要求东升燃气拆除该房产,不会对东升燃气进行行政处罚。房买卖合同(预售)》,尚未取得房屋产权证。河南省上宅置业有限公司对于上述房产取得“五证”情况为:原阳县国用(2013)字第 000011 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建字第 2013020 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地字第 2013001 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原建施(2013)47 号《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原房预(销)许字第 201460013 号《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该处房产的权属证书正在办理之中。的说明函,蓝天清洁上蔡加气站所在土地的使用权人为豫南燃气,待豫南燃气将蓝天清洁占用的土地使用权办理至蓝天清洁名下后,将依法办理有关房屋产权权属证书。 根据上蔡县人民政府出具的证明,蓝天清洁位于 206 省道与 219 省道交叉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关于反馈意见的回复口南侧的加气站,所在土地已取得上国用(2010)第 2601852 号《国有土地使用 权 证 》, 上 蔡 加 气 站 已 取 得 上 蔡 县 住 房 与 建 设 局 颁 发 的 编 号 为 建 字 第之内,已经县建设局同意建站。上蔡加气站所在土地的使用权人为豫南燃气,待豫南燃气将蓝天清洁占用的土地使用权办理至蓝天清洁名下后,将依法为蓝天清洁办理有关房屋产权权属证书。根据上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的证明,该加气站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同意继续使用站内房产,不会要求拆除该房产,也不会进行行政处罚。 根据长葛蓝天出具的说明函,长葛蓝天位于后河镇刘士华社区的房产,房屋面积为 160 平方米,用于办公和员工宿舍;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后河站资产账面价值为 13.36 万元,该等资产的账面价值较小。目前该公司正在办理新选站点的土地手续,待新选站点的土地使用权手续办妥后,根据需要,长葛蓝天将把后河天然气门站改迁至新站点,原房产不再使用。 万发能源已取得该处房产所占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根据万发能源出具的说明函,该处房产目前已完成平面图测量、出具图纸等工作。因受疫情影响,进度有所延迟。后续工作包括规划部门办理规划许可证、住建部门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住建部门办理竣工验收备案资料、办理不动产权证。 根据尉氏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说明函,该处房产正在按照法定程序办理该处房屋相关证照手续。产生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所涉土地与上述未取得权属证书的房屋及所涉土地无关联,上述未取得土地和房屋权属证书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不利影响。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关于反馈意见的回复 发行人正积极与当地政府相关部门沟通,将按照法定程序取得相关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目前已就办理土地使用权证、房屋产权证书事宜出具了证明。 发行人未取得权证的土地主要系门站、办公楼、加气站等用地,用于向管道沿线的用户分输天然气及向车辆加注天然气;未取得权证的房产主要系门站的办公楼、控制室、生产辅助用房、加气站等,用于办公、员工生活、仪表监控、车辆加气。发行人主要资产系燃气管网资产,前述暂未取得权证的资产属于燃气管网的辅助型资产,资产账面价值比重较低。 发行人控股股东蓝天集团已出具承诺,承诺若发行人及子公司因土地、房产事宜遭受处罚或支付其他赔偿金,该等罚金和赔偿金由蓝天集团承担。 因此,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尚未办理相关不动产权证对发行人生产经营影响较小。 (三)保荐机构和律师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和君致律所主要采取了以下核查措施: (1)查阅本次发行募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 (2)查阅不动产相关《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等证明文件; (3)访谈经办人员了解募投项目涉及用地情况,了解发行人及下属公司未取得土地及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的原因及办理进展情况;划》《驻马店市蓝天工程行动计划》等政策文件; (5)查阅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对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出具的未取得土地及房屋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关于反馈意见的回复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的说明、证明等文件; (6)取得发行人就项目征地的程序、时间安排事项出具的说明函,取得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出具的未取得土地及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办理的进展情况说明;取得发行人控股股东蓝天集团出具的书面承诺。 经核查,招商证券和君致律所认为: (1)本次发行募投项目涉及的新征用地正在依法依规办理,预计取得土地不存在实质性障碍,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募投项目实施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募投项目用地符合土地政策和城市规划;募投项目用地不存在无法落实的风险; (2)因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从事燃气业务的特殊性,导致在办理相关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权证存在一定滞后;各相关政府部门已就相关事项出具了证明,相关土地使用权和房产的权属证书手续正在办理过程中;本次募投项目与不动产瑕疵事项无关联,未取得土地和房屋使用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不会对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不利影响;发行人及子公司正积极与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沟通按照法定程序办理权证,发行人控股股东也已出具兜底承诺,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尚未办理部分不动产权证对发行人生产经营影响较小。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关于反馈意见的回复请申请人结合质押的原因及合理性、质押资金具体用途、约定的质权实现情形、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财务状况和清偿能力、股价变动情况等,说明是否存在较大的平仓风险,是否可能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以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维持控制权稳定性的相关措施。保荐机构和申请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回复】 截至本回复报告出具日,公司控股股东蓝天集团、实际控制人李新华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单位:股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累计质押数量 占股本比例 质押用途 为蓝天集团及其关联公司借蓝天集团 243,423,000 49.19% 118,929,231 24.03% 款担保 为蓝天集团及其关联公司借李新华 33,400,000 6.75% 33,400,000 6.75% 款担保 合计 276,823,000 55.94% 152,329,231 30.78% (一)质押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质押股份用于为蓝天集团及其关联公司借款担保,质押原因有二:其一,蓝天集团及其关联公司从事石油贸易,存在较大的资金需求;其二,2020 年蓝天燃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在会审核期间,因老股东退出存在收购股份的资金需求。 控股股东蓝天集团及其关联方切实存在资金需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质押用于借款担保具有合理性。 实际控制人李新华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自 2014 年起一直处于质押状态,控股股东蓝天集团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自 2015 年起部分处于质押状态,从股份质押历史来看,股份质押状态稳定。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比例一直处于稳定可控的水平。借款方按照借款协议按期还本付息,资信状况良好,不存在因偿债不确定影响质押股份安全的情形。 综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质押股份合理。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关于反馈意见的回复 (二)质押资金具体用途 蓝天集团及李新华质押股权用于为蓝天集团及其关联公司借款提供担保。截至本回复报告出具日,蓝天集团及李新华质押股权对应的借款合同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万股 借款方 融资方 融资期限 融资金额 质押数量 融资资金用途 蓝天集团 中原银行 2021.11.4-2022.12.25 18,000.00 2,015.00 补充流动资金 蓝天集团 中原银行 2020.11.10-2022.12.25 11,000.00 360.00 补充流动资金 蓝天集团 中原银行 2021.11.15-2022.12.25 18,200.00 2,038.00 补充流动资金 蓝天集团 中原银行 2022.11.21-2023.11.2 10,000.00 1,120.00 补充流动资金 蓝天集团 郑州银行 2022.11.10-2023.11.9 10,000.00 700.00 补充流动资金 蓝天集团 郑州银行 2022.3.31--2023.3.30 5,000.00 700.00 补充流动资金 河南资产 蓝天投资 管理有限 2020.6.28-2024.6.28 24,500.00 3,076.92 购买蓝天燃气股份 公司驻马店中油销 中原银行 2021.11.8-2022.12.25 5,200.00 583.00 补充流动资金 售有限公司驻马店中油销 郑州银行 2022.3.15-2023.3.14 10,000.00 700.00 补充流动资金 售有限公司驻马店中油销 郑州银行 2022.3.15-2023.3.14 8,000.00 600.00 补充流动资金 售有限公司 合计 119,900.00 11,892.92 单位:万元、万股 借款方 融资方 融资期限 融资金额 质押数量 融资资金用途 驻马店中油 销售有限公 中信银行 2022.8.4-2023.2.3 15,000.00 1,340.00 补充流动资金 司 蓝天集团 中信银行 2022.7.29-2023.7.28 20,000.00 2,000.00 补充流动资金 合计 35,000.00 3,340.00 根据质押合同及借款合同,借款人与质权人签署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借款用于经营补流及 2020 年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经营补流主要用于蓝天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驻马店中油销售有限公司的石油贸易业务。 (三)约定的质权实现情形 质押合同均为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标准化担保合同,约定的质权实现情形综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关于反馈意见的回复合如下:主合同债务人违反主合同其他约定的;告破产、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被起诉或申请仲裁、涉嫌刑事犯罪、行政处罚的;供落实担保责任的具体方案不能令质权人满意的;人满意的相应担保的;仍未纠正,从而导致出现下列任一情形的,也构成对本合同的违约,即交叉违约:(1)其他债务文件下的债务被宣告或可能被宣告加速到期;(2)其他债务文件下的债务虽不存在被宣告或可能被宣告加速到期的情形,但出现付款违约;系的; (四)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财务状况和清偿能力、股价变动情况 控股股东蓝天集团主要从事天然气销售和石油贸易,其中天然气销售的运营主体为蓝天燃气,石油贸易的运营主体为蓝天集团和其全资子公司驻马店中油销售有限公司。 根据蓝天集团审计报告,其最近一年(2021 年)主要财务数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合并(2021.12.31) 母公司(2021.12.31)资产总额 1,121,153.05 734,636.33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关于反馈意见的回复 项 目 合并(2021.12.31) 母公司(2021.12.31)负债总额 755,088.35 409,568.00所有者权益 366,064.69 325,068.32资产负债率 67.35% 55.75% 项 目 合并(2021 年度) 母公司(2021 年度)营业收入 918,968.31 199,588.24净利润 48,719.42 17,350.46 蓝天集团 2021 年末净资产规模为 366,064.69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67.35%, 上市公司最近三年平均每年现金分红 2.20 亿元,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5.94%的股份,每年具有稳定的现金分红回报。 根据征信报告,蓝天集团资信状况良好,不存在不良信贷记录,具有可靠的偿债能力。 截至 2022 年 11 月 30 日,蓝天集团和李新华所持上市公司股票市值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股票市值(亿元)蓝天集团 243,423,000 49.19% 33.32李新华 33,400,000 6.75% 4.57 合计 276,823,000 55.94% 37.90 最近一年,公司股票收盘价(前复权)变动情况如下: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关于反馈意见的回复 数据来源:wind 最近一年,公司股票收盘价最高价和最低价分别为 14.94 元和 11.83 元,对应的蓝天集团及李新华合计持有的股票市值分别为 41.36 亿元和 32.75 亿元。 (五)是否存在较大的平仓风险 经核查质押合同,上市公司股权质押作为借款担保物,未设置平仓条款。 蓝天集团质押担保借款的还款来源为自有资金、投资收益及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分红等,具备较好的资金偿还能力;借款人资信状况较好,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合作多年,股份质押以来未发生借款到期不能偿还情形。 因此,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质押股份不存在较大的平仓风险。 (六)是否可能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一方面,截至本回复报告出具日,控股股东持有上市公司 49.19%股份,实际控制人控制上市公司 55.94%股份,宇龙实业因 2022 年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新增持有公司 6.50%股份,其他股东持股均未超过 3%。因此,上市公司控股权比例远高于其他股东。 另一方面,截至 2022 年 11 月 30 日,蓝天集团及李新华合计持有上市公司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关于反馈意见的回复股份市值为 37.90 亿元;上市公司盈利能力较好,最近三年平均每年现金分红风险控制能力,从未发生借款到期不能偿还情形。 综上,上市公司控制权比例远高于其他股东、质押担保借款人还款能力较强,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维持控制权稳定性的相关措施 为了维持控制权稳定,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已采取以下措施:制借款规模,维持蓝天集团稳健的资产负债水平及偿债能力;业相关项目;购,维持控股比例。 (八)保荐机构和律师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和君致律所主要采取了以下核查措施: (1)查阅中证登出具的股份质押数据表、上市公司关于股份质押的公告、质押合同,核查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质押情况; (2)查阅蓝天集团及其关联方借款协议、股份购买协议,核查股份质押对应的借款资金用途; (3)查阅蓝天集团 2021 年审计报告、信用报告,核查蓝天集团财务状况、经营状况、资信状况; (4)查询蓝天燃气最近一年股价变动情况,计算蓝天集团及李新华持有股份市值情况;了解蓝天燃气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取得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出具的《关于认购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承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关于反馈意见的回复诺》 ; (5)就蓝天集团、李新华是否存在重大诉讼、仲裁案件以及是否被列入被执行人名单查询了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等网站。 经核查,招商证券和君致律所认为: (1)蓝天集团具备较好的资金偿还能力,借款人资信状况较好,股份质押以来未发生借款到期不能偿还情形,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质押股份不存在较大的平仓风险; (2)上市公司控制权比例远高于其他股东、质押担保借款人还款能力较强,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为了维持控制权稳定,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已采取相关措施。 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关于反馈意见的回复 业务,是否存在募集资金投入房地产的情况。请保荐机构和律师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 (一)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不存在房地产业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 年修正)》第三十条规定,“房 地产开发企业是以营利为目的,从事房地产开发和经营的企业。”《城市房地 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房地产开发经营,是指房地 产开发企业在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进行基础设施建设、房屋建设,并转让 房地产开发项目或者销售、出租商品房的行为。”《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 规定》第三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本规定申请核定企业资质等级。 未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等级证书的企业,不得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 截至本回复报告出具日,发行人共拥有 13 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参股 2 家 公司。公司及所有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登记的经营范围均不包括“房 地产开发”或“房地产经营”业务,均未取得《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不 具备房地产开发业务相关的资质,亦未实际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具体情 况详见下表: 是否涉 及房地序号 公司名称 与公司关系 经营范围 产开发 业务 天然气输送及销售;天然气相关产品开发及利用;天燃气管道管 理 发行人持股 城市燃气销售;燃气工程安装与维修;燃气具及其配件销售与维 发行人持股 城市燃气供应、储存;燃气汽车加气;燃气具经营、安装与维 发行人持股 许可项目:燃气经营;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燃气汽车加气 经营;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发行人持股 件为准)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机动车充电销售(除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石油、天然气管道储运;燃气经营;道路货物运输 (不含危险货物) ;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危险化学品经 营;网络文化经营;互联网直播服务(不含新闻信息服务、网络 发行人持股 ;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 否 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技术 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关于反馈意见的回复 是否涉 及房地序号 公司名称 与公司关系 经营范围 产开发 业务 国内贸易代理;机械设备销售;管道运输设备销售;工业自动控 制系统装置销售;特种设备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广告发布 (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信息咨询服务(不含 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 ;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 网络技术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 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许可项目:建筑劳务分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 承包;各类工程建设活动;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 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园林绿化工 发行人持股 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对外承包工程;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 (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劳务服务(不含劳 务派遣) ;建筑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发行人持股 在河南省行政辖区内代理销售保险产品;代理收取保险费;代理 发行人持股 (以上范围凭有效许可证核定的经营范围及有效期限经营) 。 发行人持股 天然气、燃气设备、取暖设备、灶具销售。天然气管道施工安 豫南燃气持 LNG 的生产、销售、经营和服务;LNG 液化工厂、LNG/CNG 加 股 100% 注站的开发、建设、和经营 豫南燃气持 股 100% 豫南燃气 豫南燃气持 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专业丙级;工程技术服务;电脑绘 工程 股 100% 图;晒图服务 新长燃气持 管道燃气经营及安装维修;燃气具销售、安装、维修;对城市热 股 100% 力供应项目进行投资。 城市燃气及相关产品的技术开发、销售(凭有效许可证经营); 郑州航空港 发行人持股 普通货物道路运输;仓储建设;城市燃气工程设计及施工;燃气 限公司 气汽车改装相关技术服务与技术咨询。 驻马店市天 城镇燃气发展规划与应急保障;燃气使用;燃气设施保护;燃气 发行人持股 限公司 工业生产原料使用)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不存在投入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情形 发行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驻马店天然气管网村村通工程”、“长垣 市天然气利用工程”、“新郑蓝天燃气有限公司次高压外环及乡村天然气管网建 设工程”三个燃气工程项目以及偿还银行借款。 三个燃气工程项目均与发行人主营业务高度相关,募集资金拟投入的是三 个燃气工程项目的资本性支出,不存在投向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情形。 (三)保荐机构和律师核查意见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关于反馈意见的回复 招商证券和君致律所主要采取了以下核查措施: (1)查阅发行人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的营业执照、工商资料、持有的不动产权证等文件,查阅发行人报告期内的年度报告等定期报告、相关董事会决议及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等文件; (2)查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网站,核查发行人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是否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 (3)查阅发行人和参股子公司审计报告,核查其营业收入构成; (4)查阅本次发行募投项目的可研报告核查项目投资构成。 经核查,招商证券和君致律所认为: 发行人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不存在房地产业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不存在投入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情形。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关于反馈意见的回复利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请申请人补充说明:(1)报告期内公司业绩变化趋势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一致;结合业务结构、终端用户结构、经营区域、气价管控、采购成本等因素,分析公司主要产品毛利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合理性。(2)公司原材料采购价格、产品销售价格与天然气市场价格的差异及原因,进一步分析报告期内管道天然气、城市天然气单位销售价差的变动情况及合理性。(3)报告期内油价波动、新冠疫情、俄乌冲突对公司产品的销售价格、毛利率的影响,公司应对油价波动的具体措施,相关风险是否已充分披露。(4)导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差异较大的主要原因及合理性。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 (一)报告期内公司业绩变化趋势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一致;结合业务结构、终端用户结构、经营区域、气价管控、采购成本等因素,分析公司主要产品毛利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业绩变化趋势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一致,下面分营业收入和净利润进行对比分析: (1)营业收入 单位:万元 项 目 营业收入 增长率 营业收入 增长率 营业收入 增长率 营业收入 陕天然气 529,161.43 33.15% 756,263.33 -7.73% 819,578.87 -14.47% 958,208.13 皖天然气 294,653.97 19.20% 493,667.18 3.63% 476,359.70 14.20% 417,119.79 贵州燃气 313,043.77 24.80% 508,765.62 19.88% 424,410.48 3.95% 408,302.50 深圳燃气 1,479,869.48 53.58% 2,141,473.42 42.62% 1,501,481.46 7.06% 1,402,527.37 平均值 654,182.16 40.76% 975,042.39 21.05% 805,457.63 1.12% 796,539.45 公司 244,726.81 28.96% 390,089.41 9.83% 355,183.89 -2.22% 363,259.98 因业务结构、不同地域市场竞争环境差异,报告期内不同燃气上市公司营业收入变动存在差异,但整体来看燃气公司业绩变动受天然气市场状况影响最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关于反馈意见的回复大。报告期内,蓝天燃气营业收入同比变动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变动情况基本一致,具体分析如下:现一致。司导致营业收入大幅增加。剔除收购影响因素后,深圳燃气营业收入同比增长长幅度相近。燃气 2021 年 8 月新增合并子公司影响后其营业收入同比增长 17.46%,同行业四家公司平均营业收入同比增长调整为 22.04%,与蓝天燃气增长幅度相近。 (2)净利润 单位:万元 项 目 净利润 增长率 净利润 增长率 净利润 增长率 净利润 陕天然气 61,803.01 80.60% 42,125.70 18.14% 35,656.10 -20.23% 44,697.45 皖天然气 12,547.66 2.91% 20,637.60 -1.30% 20,908.52 -6.60% 22,385.86 贵州燃气 -8,346.37 -165.37% 17,631.55 -14.56% 20,635.85 8.24% 19,065.30 深圳燃气 53,876.73 -36.77% 135,396.66 2.46% 132,140.03 24.92% 公司 32,480.22 68.24% 42,088.32 26.45% 33,283.44 2.11% 32,595.26 因业务结构、不同业务毛利率差异,导致不同燃气上市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变动方向及幅度均存在较大差异。 一方面,四家可比上市公司涉及的其他业务如光伏胶膜、发电、石油气批发、智慧服务等各年度业绩变动与燃气业务不一致;另一方面,全球天然气价格上涨时,相较于管道燃气业务价格可以实现上下游价格传导,城市燃气业务中居民用气价格较难上调,因此在天然气价格上涨背景下,管道燃气业务与城市燃气业务业绩变动表现不一致。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关于反馈意见的回复 综上,不同燃气公司净利润直接可比性较低。 四家可比上市公司中,陕天然气 2021 年营业收入中管道燃气和城市燃气业务占比分别为 78%和 22%,业务结构与蓝天燃气最为相近,因此重点比较发行人与陕天然气的净利润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项 目 净利润 增长率 净利润 增长率 净利润 增长率 净利润 陕天然气 61,803.01 80.60% 42,125.70 18.14% 35,656.10 -20.23% 44,697.45 公司 32,480.22 68.24% 42,088.32 26.45% 33,283.44 2.11% 32,595.26 根据陕天然气 2020 年报披露,2020 年 8 月起部分下游客户与陕天然气经营交易模式由原有的销售天然气转化为提供管道输送服务,由此导致 2020 年营业收入同比下降。剔除该因素后,报告期内两家公司净利润变动表现基本一致。 两家公司净利润变动受天然气整体市场变化影响最大,具体为:利润未能实现增长;增长,当年净利润同比显著增长;然气业务为主的两家公司净利润同比大幅增长。素,分析公司主要产品毛利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合理性 (1)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比较 项 目 业务结构 终端用户结构 经营区域 气价管控 管道燃气:78% 陕天然气 陕西省 100% 城市燃气:22% 管道燃气:67% 终端用户均为工 安徽省:98% 皖天然气 CNG/LNG:14% 商业用户和居民 受各经营地域发 安徽省外:2% 城市燃气:19% 用户,具体占比 改部门管控 未披露 贵州省:96% 贵州燃气 城市燃气:95% 贵州省外:4% 深圳燃气 城市燃气:61% 广东、广西、江西、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关于反馈意见的回复 项 目 业务结构 终端用户结构 经营区域 气价管控 天然气/石油气批发:18% 安徽、江苏、浙江、 发电、光伏胶膜:12% 云南、湖南、湖北、 智慧服务:10% 河北等 13 省(区)拥 有 57 个城市(区)管 道燃气经营项目 管道燃气:57% 公司 城市燃气:41% 河南省:100% 代输及其他:2% 注:相关数据来自各家公司 2021 年年报。 项 目 采购成本 计算方式 陕天然气 0.87 元/立方米 管道燃气营业成本÷销售量 皖天然气 1.37 元/立方米 管道燃气营业成本÷输售量 贵州燃气 2.77 元/立方米 城市燃气营业成本÷销售量 深圳燃气 2.33 元/立方米 城市燃气营业成本÷销售量 公司 2.04 元/立方米 管道燃气营业成本÷销售量 注:1、相关数据来自各家公司 2021 年年报;2、陕天然气和皖天然气计算出的采购成本包含了管道天然气销售和管道天然气代输,数据未拆分披露。 (2)公司主要产品毛利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合理性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对比如下: 项 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陕天然气 16.44% 10.66% 9.61% 8.76% 皖天然气 8.36% 8.58% 8.23% 9.89% 深圳燃气 15.25% 19.74% 25.63% 21.18% 贵州燃气 7.81% 16.98% 19.22% 21.09% 公司 21.04% 19.19% 17.82% 17.15% 报告期内,蓝天燃气平均主营业务毛利率高于陕天然气、皖天然气、贵州燃气,低于深圳燃气。燃气业务毛利率水平受业务结构、终端用户结构、经营区域、气价管控等因素影响,不同区域经营的燃气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存在一定的差异。 贵州燃气和深圳燃气只从事城市燃气业务,不从事管道燃气业务。皖天燃气业务包含 CNG/LNG 业务、分布式能源业务。 陕天然气业务结构与蓝天燃气相近,根据其 2021 年年报,其管道天然气和城市天然气销售占比分别为 78%和 22%,整体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动趋势与发行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关于反馈意见的回复人具有直接可比性,报告期内,陕天然气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8.76%、9.61%、 鉴于无法公开渠道获取可比上市公司终端用户结构信息,各地发改委气价管控影响难以量化,不同燃气公司销售毛利率直接可比性较低。下面按照业务类型,利用可以获取的公开信息尽可能对不同燃气公司毛利率进行比较分析,具体如下: 陕天然气、皖天然气有管道天然气业务,与蓝天燃气毛利率对比如下: 项 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陕天然气 16.72% 11.18% 10.07% 9.06% 皖天然气 未单独披露 6.83% 6.42% 7.92% 公司 19.52% 12.50% 7.81% 7.65% 因不同省份燃气公司经核准的采购价格、管输费价格存在差异,以及气源渠道多样性存在差异,导致不同燃气公司管道天然气毛利率存在差异。此外,管道燃气公司的运营能力对业绩表现影响也较大,燃气公司在每年 4 月初与上下游签署购销合同,合同内会约定不同月份的气量,能够更准确预估下游客户全年天然气销售安排的燃气公司可以更加合理地安排采购计划,有效控制整体采购成本。 鉴于各家公司披露信息的有限性,较难直接量化比较,但毛利率变动趋势具有一定可比性。报告期内,蓝天燃气管道天然气毛利率逐年增加,与陕天然气毛利率变动趋势一致。分别增加 1.01%、1.11%和 5.54%,蓝天燃气分别增加 0.16%、4.69%和 7.02%。在毛利率增幅上,蓝天燃气 2020 年同比增幅低于陕天然气,2021 年和 2022 年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关于反馈意见的回复 进一步分析 2021 年以来公司管道天然气毛利率增加较快的原因:一方面系全球天然气价格持续高企,新冠疫情管控后下游需求增加;另一方面系公司进一步开拓了上游天然气气源。 ①销售端 报告期内,公司管道天然气平均销售价格(元/方)分别为 2.18、2.10、售价格 2021 年以来明显提高。 ②采购端 公司除了稳定采购来自中石油获得的西气东输一线、西气东输二线气源外,公司还与中石化、安彩能源、中联煤层气、中裕能源、五洲能源、新奥能源等签署了天然气采购协议。背景下燃气公司开拓更多的气源有力控制采购成本可以直接增加当期盈利。购价格低于当年整体采购价格,拉低了整体采购成本,该部分平价采购量销售出较好的价格,一定程度上增厚了公司业绩。 因城市燃气业务用户结构、当地发改部门气价管控不同,导致了不同燃气公司城市燃气业务毛利率存在较大差异,直接可比性较低,鉴于各家公司披露信息的有限性,较难直接量化比较。 比如:因居民用户价格低于工商业用户价格且较难在气价上涨时同步上调,部分时期甚至出现购销价格倒挂情形,这就造成了居民用户占比高的城市燃气公司整体毛利率必然低于工商业用户占比高的城市燃气公司,而上市公司尚未披露终端用户结构,造成了城市天然气毛利率不可比。 四家可比上市公司中,贵州燃气和深圳燃气的城市燃气业务特征更为明显,根据 2021 年报,贵州燃气的城市燃气业务收入占比为 95.28%,深圳燃气城市燃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关于反馈意见的回复气业务占比为 60.95%。贵州燃气、深圳燃气两家公司不存在管道燃气业务,年报披露的天然气销售数据全部为城市燃气业务,经营数据在口径上更具可比性,下面重点比较分析这两家公司与蓝天燃气的城市燃气销售数据。 报告期内,公司与贵州燃气、深圳燃气城市燃气业务毛利率对比如下: 项 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贵州燃气 未单独披露 未单独披露 9.56% 14.64% 深圳燃气 7.89% 14.61% 27.60% 21.87% 公司 13.46% 18.63% 19.83% 18.47% 注:2021 年、2022 年 1-6 月,贵州燃气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16.98%、7.81%,其 2021 年城市燃气收入占比为 95%,因此以其主营业务毛利率作为城市燃气业务毛利率来比较。 经对比可得出以下结论: ①2019 年、2020 年,深圳燃气城市燃气毛利率高于发行人和贵州燃气,利率,每年的结果不尽相同。 ②报告期内,发行人和深圳燃气均表现出毛利率自 2019 年至 2020 年上涨,降,至 2021 年上涨,至 2022 年 1-6 月再下降。因此,不同燃气公司的城市燃气业务毛利率每年的变动情况不尽相同。 ③2022 年 1-6 月,受俄乌战争影响,全球天然气供给短缺,天然气采购价格持续上涨,这个关键行业影响因素显著影响了城市燃气业务毛利率,原因是价格管控导致上游天然气采购成本上涨情况下价格未完全传导至下游客户,部分时期购销价格甚至出现倒挂情形。2022 年 1-6 月,发行人与贵州燃气、深圳燃气的城市燃气毛利率均表现出较 2021 年明显下降情形,三家公司表现一致。 综上,燃气公司销售毛利率受整体天然气市场表现及其他个性因素综合影响,不同燃气公司不具直接可比性。发行人报告期内的毛利率表现符合整体市场状况及自身经营情况,毛利率真实、合理。 (二)公司原材料采购价格、产品销售价格与天然气市场价格的差异及原因,进一步分析报告期内管道天然气、城市天然气单位销售价差的变动情况及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关于反馈意见的回复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管道天然气单位成本与销售价格情况如下: 单位:元/立方米 项 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销售价格 2.93 2.33 2.10 2.18 单位成本 2.36 2.04 1.93 2.01 报告期内,亨利港天然气现货平均月均价格情况如下: 单位:美元/百万英热单位 项 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亨利港天然气现货价 格 数据来源:wind (1)采购价格 发行人主要天然气供应商为中石油,采购占比在 70%以上。根据双方签署的购销合同,合同量采购价格以国家发改委发布的河南省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为基准进行不同程度上浮执行。同时,发行人还向中石化、安彩能源、中联煤层气、中裕能源、五洲能源、新奥能源等采购天然气,多渠道采购有利于发行人有效控制采购成本。 (2)销售价格 公司与管道天然气用户签订《天然气销售协议》,公司根据协议约定向管道天然气用户供气,销气价格为天然气价格加管输费。天然气价格以国家发改委发布的河南省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为基准进行不同程度上浮执行,管输费由河南省发改委核定。 (3)与天然气市场价格的比较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关于反馈意见的回复 亨利港天然气月均现货价格 (美元/百万英热单位)数据来源:wind 全球天然气市场价格表现来看:2020 年,受新冠疫情冲击,全球天然气需求减少,价格持续走低,全年平均价格同比下降;2021 年,新冠疫情逐渐得到控制,下游需求回暖,价格持续上涨;2022 年 1-6 月,受俄乌战争影响,天然气供给减少,天然气价格相应大幅上涨。 报告期内,发行人天然气采购价格和销售价格与天然气市场价格变动趋势一致,2020 年同比下降,2021 年以来持续提高。我国天然气价格受国家发改部门管控,因此国内天然气价格与全球天然气价格在涨跌幅上表现不完全一致。况及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管道天然气、城市天然气单位销售价差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立方米 项 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管道天然气 0.57 0.29 0.16 0.17 城市天然气 0.47 0.56 0.55 0.54 (1)管道天然气 报告期内,公司管道天然气销售价差分别为 0.17 元、0.16 元、0.29 元和 0.57元,2019 年和 2020 年管道天然气销售价差相近,2021 年和 2022 年 1-6 月管道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关于反馈意见的回复天然气销售价差显著扩大,主要受采购端和销售端两方面的影响: ①销售端整体回暖;2022 年 1-6 月受俄乌战争影响,天然气供给减少,天然气价格相应大幅上涨。根据亨利港天然气月均现货价格,天然气价格(美元/百万英热单位)由 2021 年 1 月的 2.64 攀升至 2022 年 6 月的 7.67,上涨幅度高达 190%。我国天然气价格由国家发改部门管控,气价上涨幅度有限。 发行人作为天然气产业中游的管道燃气运营商,主要向中石油采购天然气,依靠在河南省内敷设的燃气管网向下游城市燃气公司等单位销售天然气。在天然气价格普涨、需求旺盛环境下,管道燃气运营商依靠气源优势和运营管理优势,销售天然气价格上涨幅度大于采购价格上涨幅度,销售价差增加,因此业绩表现普遍较好。 ②采购端 公司除了稳定采购来自中石油的西气东输一线、西气东输二线气源外,还与中石化、安彩能源、中联煤层气、中裕能源、五洲能源、新奥能源等签署了天然气采购协议。背景下燃气公司开拓更多的气源有力控制采购成本可以直接增加当期盈利。购价格低于当年整体采购价格,拉低了整体采购成本,该部分平价采购量销售出较好的价格,一定程度上扩大了管道天然气销售价差。 (2)城市天然气 报告期内,公司城市天然气销售价差分别为 0.54 元、0.55 元、0.56 元和 0.47元,2019-2021 年城市天然气销售价差相近,2022 年 1-6 月销售价差缩小。 发行人子公司从事城市燃气业务,天然气采购主要来自于母公司,母公司可以优先保障子公司的天然气供应,因此在天然气整体市场不出现剧烈波动情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关于反馈意见的回复况下,城市燃气价差较为稳定。据亨利港天然气月均现货价格,天然气价格(美元/百万英热单位)由 2022 年 1月的 4.33 上涨至 2022 年 6 月的 7.67,半年上涨幅度高达 77%。城市燃气终端有居民用户,居民用气关系民生,居民用户销售价格由当地发改部门定价且调整频率较低,价格联动性较弱,采购价格上涨未能及时传导到销售价格上,由此导致 2022 年 1-6 月城市燃气销售价差较前三年缩小。 综上,报告期内发行人管道天然气和城市天然气单位销售价差变动情况符合天然气整体市场状况,具有合理性。 (三)报告期内油价波动、新冠疫情、俄乌冲突对公司产品的销售价格、毛利率的影响,公司应对油价波动的具体措施,相关风险是否已充分披露利率的影响 (1)油价波动 单位:美元/桶、美元/百万英热单位、元/立方米 项 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布伦特原油价格 104.94 70.94 43.21 64.16亨利港天然气现货价格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 2.93 2.33 2.10 2.18城市天然气销售价格 3.48 3.01 2.79 2.94管道天然气毛利率 19.52% 12.50% 7.81% 7.65%城市天然气毛利率 13.46% 18.63% 19.83% 18.47% 报告期内,油价、气价变动情况一致,2020 年同比下降,2021 年、2022 年 受整体能源市场状况影响,公司管道天然气和城市天然气销售价格也出现同向变动,因国内天然气价格受国家发改部门管控,变动幅度有限。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关于反馈意见的回复率变动较小。2021 年以来,全球能源价格上涨幅度显著,管道天然气销售因此受益,销售价差增加,销售毛利率明显提高;城市天然气销售因价格管控价格传导能力较弱,毛利率相应下降。 (2)新冠疫情 新冠疫情影响终端工商业用户生产经营,直接影响的是发行人天然气销量,需求缩减间接影响了天然气销售价格。2020 年,新冠疫情爆发,全球经济羸弱,天然气需求缩减,全球天然气价格下行,发行人管道天然气和城市天然气销售价格也同比下降。 (3)俄乌冲突 俄罗斯是全球第二大天然气生产国,俄乌战争直接影响了全球天然气供给,增大了需求缺口,从而直接影响全球天然气价格,发行人天然气销售价格也因此受到影响。 能源价格波动是所有燃气公司生产经营持续面临的系统性问题,发行人制定了相关措施保障自身盈利能力: (1)稳固气源保障。 一方面,继续巩固原有气源,公司天然气的主要来源为中石油,与中石油签订了长期采购合同,从西气东输一线、二线取得气源,未来公司将继续稳固与中石油的业务关系争取更多合同气量;另一方面,拓展新气源,在中石油气源基础上,公司陆续开发了中石化、安彩能源、中联煤层气、中裕能源、五洲能源、新奥能源等气源供应,未来公司将进一步开拓多渠道气源,这有利于在天然气价格持续上涨背景下一定程度上合理控制采购成本。 (2)深化中下游协同。 公司从事天然气中游长输管道和下游城市燃气业务,中游长输管道业务为下游城市燃气业务提供稳定的气源保障,有利于下游市场的培育和拓展;下游城市燃气业务促进和扩大了天然气市场,进一步提升公司天然气销售总量。报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关于反馈意见的回复告期内,公司收购了长葛蓝天、麟觉能源、万发能源三家燃气公司,有利于公司扩大经营区域,提高在河南省内的市场竞争力,加强整体抗风险能力,进一步发挥产业中下游协同效应。 (3)提高经营管理能力。 一方面,继续精进对下游客户用气量的预估能力,有利于在签署年度合同时更好地把握下游客户每月的用气需求,更好地安排采购计划,合理控制整体成本;另一方面,持续做好安全生产和客户快速响应,树立优质企业口碑,稳定经营。 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中披露了“天然气政府定价导致的风险”、“气源紧张导致公司业务发展受限的风险”、“面临其他能源竞争的风险”和“新冠疫情风险”,相关经营风险已充分披露。 (四)导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差异较大的主要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金额与净利润的比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A) 22,359.97 64,805.75 59,184.12 60,742.61净利润(B) 32,518.33 42,112.70 33,277.81 32,595.26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158.36 22,693.05 25,906.31 28,147.34与净利润的差额(C=A-B)差异比例(D=C/B) -31.24% 53.89% 77.85% 86.35% 整体来看,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现金的能力较强,经营业绩具有良好的现金流支撑,这与燃气公司对下游客户“先款后气”的预收政策相关。别为 28,147.34 万元、25,906.31 万元、22,693.05 万元,主要系固定资产折旧、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所致。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关于反馈意见的回复和 11,099.01 万元,固定资产折旧主要是燃气管网折旧。主要系采购工程材料和劳务增加的应付材料款和应付工程款。2020 年末较 2019年末,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主要系预收天然气款增加及应付职工薪酬的增加。的应付材料款和应付工程款,以及提供燃气安装工程增加的预收安装款。系经营性应收项目增加所致,主要为应收账款和应收款项融资的增加。款余额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方面系上半年全球天然气价格持续高企,公司期末结算部分客户应收燃气款超过其预存燃气款;另一方面系受新冠疫情影响,河南部分地区客户的终端用户因停工减产原因未及时支付回款,影响了公司客户向蓝天燃气及时支付燃气款,随着河南新冠疫情逐渐得到控制,上市公司已陆续收回应收燃气款。截至 2022 年 11 月 30 日,2022 年 6 月末的应收账款期后已收回 83.17%。增合并长葛蓝天所致,其个别重要工业客户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燃气款。 综上,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存在差额是合理的。 (五)保荐机构和会计师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和中兴财光华所主要采取了以下核查措施: (1)查阅同行业上市公司定期报告,查看其业绩变动原因、业务结构、经营区域、经营数据等信息,比较分析发行人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报告期内营业收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关于反馈意见的回复入、净利润和毛利率变动情况; (2)查阅发行人审计报告、采购合同、销售合同,统计报告期内采购端和销售端经营数据变动情况,并分析变动原因; (3)查阅报告期内亨利港天然气现货月均价格和布伦特原油价格变动情况,对比发行人经营数据与市场数据的匹配情况,查阅天然气行业分析报告; (4)访谈发行人总经理,了解发行人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经营环境差异以及发行人对于应对行业风险的措施; (5)计算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和净利润的差额,利用间接法分析差异原因,并重点分析相关影响科目的变动原因。 经核查,招商证券和中兴财光华所认为: (1)报告期内公司业绩变化趋势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一致;燃气公司销售毛利率受整体天然气市场表现及其他个性因素综合影响,不同燃气公司不具直接可比性,发行人报告期内的毛利率表现符合整体市场状况及自身经营情况,毛利率真实、合理; (2)报告期内,发行人天然气采购价格和销售价格与天然气市场价格变动趋势一致,我国天然气价格受国家发改部门管控,因此国内天然气价格与全球天然气价格在涨跌幅上表现不完全一致;报告期内发行人管道天然气和城市天然气单位销售价差变动情况符合天然气整体市场状况,具有合理性; (3)能源价格波动是所有燃气公司生产经营持续面临的系统性问题,发行人制定了相关措施保障自身盈利能力;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中披露了“天然气政府定价导致的风险”、“气源紧张导致公司业务发展受限的风险”、“面临其他能源竞争的风险”和“新冠疫情风险”,相关经营风险已充分披露; (4)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存在差额是合理的。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关于反馈意见的回复合并麟觉能源、万发能源、长葛蓝天;公司将期初至合并日与下属子公司的交易视为关联交易。请申请人补充说明:(1)报告期内与麟觉能源、万发能源、长葛蓝天的交易金额、定价依据及公允性。(2)报告期内对外收购股权的原因、商业合理性,收购标的报告期内的业绩情况及收购定价的公允性,收购标的是否存在业绩承诺;标的原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往来。(3)收购卓成保险后新增的业务内容、主要客户、供应商等情况,新增业务与申请人原有业务的协同效应。(4)收购事项商誉形成情况,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5)收购时被收购标的评估预测的收入、盈利情况与实际情况的比较,如果存在差异,说明差异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商誉大幅减值风险,相关风险提示是否充分。(6)报告期内注销控股子公司蓝天保险的原因,以及其人员、资产的承接和处置等情况。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 (一)报告期内与麟觉能源、万发能源、长葛蓝天的交易金额、定价依据及公允性体情况如下: 平均销售单价(元/ 关联方名称 交易内容 销售收入(万元) 销量(万方) 方) 长葛蓝天 销售天然气 11,178.71 4,120.13 2.71 万发能源 销售天然气 256.32 93.99 2.73 麟觉能源 代输天然气 107.66 782.35 0.14 长葛蓝天、万发能源分别在河南省长葛市及河南省开封市尉氏县从事城市天然气业务,为蓝天燃气的下游燃气公司,两家公司的经营区域距发行人所在的驻马店较近,向蓝天燃气采购天然气具有商务合理性。 麟觉能源与中石油签有购气协议,从事天然气贸易业务,其使用蓝天燃气敷设的高压管道并支付管输费,具有商务合理性。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关于反馈意见的回复 长葛蓝天、万发能源与蓝天燃气签署天然气采购合同,协议约定合同量,销气价格为天然气价格加管输费,天然气价格以国家发改委发布的河南省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为基准确定,管输费按照河南省发改委核定价格执行,定价方式与其他管输天然气客户一致。 麟觉能源与蓝天燃气签署天然气输配协议,协议约定管输费价格为每方 (1)长葛蓝天、万发能源为 2.71 元/方和 2.73 元/方,同期发行人整体管道天然气销售平均价格为 2.93 元/方,价格差异的原因如下:合同气量以内按照合同约定价格结算,用气量超过合同气量部分价格按照上海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线上交易当月最高成交价格的 1.3 倍执行。对部分客户销售高价气拉高了公司整体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因此高于对长葛蓝天、万发能源平均销售价格。同城市输送天然气收取的管输费不同,向长葛蓝天所属的许昌市和万发能源所属的开封市管输费价格为每方 0.15 元(含税),价格最低;其他地域管输费价格为每方 0.16-0.21 元(含税)不等。 (2)麟觉能源 麟觉能源位于长葛市,隶属于河南省许昌市,双方协议约定的管输费价格为每方 0.15 元(含税),该价格由河南省发改委核定。 综上,发行人与长葛蓝天、万发能源、麟觉能源发生的关联交易价格公允。 (二)报告期内对外收购股权的原因、商业合理性,收购标的报告期内的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关于反馈意见的回复业绩情况及收购定价的公允性,收购标的是否存在业绩承诺;标的原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往来 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收购四家公司股权的原因及商业合理性如下: 收购标的 收购原因及商业合理性 上市公司在开展城市燃气业务过程中涉及保险增值业务,为卓成保险 90%股权 满足客户需求,上市公司收购了拥有保险牌照的卓成保险 90%股 权。 长葛蓝天在河南省长葛市从事城市天然气业务,具备特许经 营和客户资源优势,具有稳定的持续盈利能力;通过收购长葛蓝长葛蓝天 100%股权 天可以进一步扩大上市公司下游城市燃气业务的经营区域,符合 公司战略发展规划。 麟觉能源原实际控制人岳鹏涛为长葛蓝天原实际控制人岳朝 仁的儿子,麟觉能源与中石油签署有天然气购销合同,是长葛蓝麟觉能源 100%股权 天除蓝天燃气以外的另一家天然气供应商;上市公司现金收购麟 觉能源 100%股权目的为解决收购长葛蓝天后的关联交易,也有 利于扩充上市公司上游天然气采购气源。 万发能源在河南省开封市尉氏县从事城市天然气业务,拥有万发能源 60%股权 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权;通过收购万发能源可以进一步扩大上市公 司下游城市燃气业务的经营区域,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 单位:万元标的公司 指标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月 营业收入 387.58 970.38 51.60 1,039.50卓成保险 归母净利润 219.28 460.04 -182.20 -18.98 营业收入 16,268.26 35,086.71 28,068.84 33,681.43长葛蓝天 归母净利润 1,737.35 5,192.28 3,844.05 5,820.71 营业收入 1,922.62 3,393.14 1,462.72 1,241.56麟觉能源 归母净利润 -9.40 43.57 12.66 6.68 营业收入 6,537.63 13,950.38 12,163.66 11,254.97万发能源 归母净利润 -1,628.57 879.59 2,471.51 -810.15 注:1、2019 年度,卓成保险、长葛蓝天财务数据经审计,麟觉能源、万发能源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2020 年度,卓成保险、长葛蓝天、麟觉能源财务数据经审计,万发能源财务数据未经审计;3、2021 年度,四家公司财务数据均经审计;4、2022 年 1-6 月,四家公司财务数据均未经审计。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关于反馈意见的回复收购标的 定价公允性 是否存在业绩承诺 参考河南盛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豫盛元评 报字(2020)第 052 号《资产评估报告》和保险代理特卓成保险 许经营许可权投资价值估值分析报告,经双方协商, 无 截止评估基准日 2020 年 10 月 31 日,卓成保险股东全 部权益作价 1,080 万元。 该次收购包括现金收购 48%和发股收购 52%两部 分: 时间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挂牌交易成交价整体作价一 净 利 润 分 别 为长 葛 蓝 天 致; 公司出具的中威正信评报字(2022)第 12006 号《资产 评估报告》 ,截止评估基准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长葛 蓝天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价值为 77,021.18 万元,经各 方友好协商,52%股权的价款金额为 40,000.00 万元。 参考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 中威正信评报字(2022)第 12005 号《资产评估报麟觉能源 告》 ,截止评估基准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麟觉能源股 无 东全部权益的评估价值为 561.08 万元,经各方友好协 商,目标股权的价款金额为 560.00 万元。 参考河南盛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豫盛元评 报字(2022)第 2-013 号《资产评估报告》 ,截止评估万发能源 基准日 2022 年 3 月 31 日,万发能源股东全部权益的评 无 估价值为 13,172.59 万元,经各方友好协商,目标股权 的价款金额为 7,800.00 万元。 注:2022 年 1-11 月,长葛蓝天实现归母净利润(未经审计)为 5,660.94 万元。往来 标的公司 原实际控制人 卓成保险 李鸿鹏 长葛蓝天 岳朝仁 麟觉能源 岳鹏涛 万发能源 王伟娜 经核查,四家标的公司原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在收购前与蓝天燃气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其他利益安排,收购行为均属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四家标的公司原实际控制人关联方情况如下: (1)李鸿鹏 李鸿鹏为卓成保险的原实际控制人,其关联方情况如下: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关于反馈意见的回复 序号 关联公司名称 关联关系 直接持有 95%股权,任执行董事兼总经 理(2022 年 7 月注销) 直接持有 100%股权,任执行董事兼总经 理(2020 年 1 月注销) (2)岳朝仁 岳朝仁为长葛蓝天的原实际控制人,其关联方情况如下: 序号 关联公司名称 关联关系 直接持有 100%股权,任执行董事兼总经 理 直接持有 90%股权,岳鹏涛(岳朝仁儿 子)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直接持有 40%股份,任董事长,岳鹏涛 (岳朝仁儿子)任总经理 河南长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 (3)岳鹏涛 岳朝仁为麟觉能源的原实际控制人,是长葛蓝天原实际控制人岳朝仁的儿子,其关联方情况如下: 序号 关联公司名称 关联关系 直接持有 35%股权,岳朝仁(岳鹏涛父 亲)持股 35%并任执行董事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关于反馈意见的回复 序号 关联公司名称 关联关系 间接持有 35%股权,岳朝仁(岳鹏涛父 亲)间接持股 35% 间接持有 35%股权并任执行董事兼总经 间接持有 35%股权,岳朝仁(岳鹏涛父 亲)间接持股 35% 注:岳鹏涛自 2022 年 7 月起担任蓝天燃气董事。 (4)王伟娜 王伟娜为万发能源的原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关联公司。 (三)收购卓成保险后新增的业务内容、主要客户、供应商等情况,新增业务与申请人原有业务的协同效应 公司收购卓成保险后新增开展燃气险等保险业务,代理销售保险产品、代理收取保险费,属于燃气主营业务相关附属业务。 卓成保险主要客户为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供应商。 燃气险业务依附于公司城市燃气业务,是公司在实际服务终端客户过程中应客户需求增加的业务,是公司由城市燃气业务向相关边缘化业务的延伸,是公司利用现有城市燃气用户资源进行的产品开发,具有明显的业务协同效应。通过收购卓成保险增加燃气险业务有利于提高客户满意度,进一步提高公司综合服务能力和盈利能力。 (四)收购事项商誉形成情况,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报告期内的收购事项均属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公司按照合并成本减去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确定购买日新增商誉价值,相关会计处理符合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关于反馈意见的回复《企业会计准则第 20 号——企业合并》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 麟觉能源 长葛蓝天 万发能源现金 560.00 33,944.47 7,800.00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 - -发行或承担的债务的公允价 - - -值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 - 40,000.00 -值或有对价的公允价值 - -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于购 - - -买日的公允价值其他 - - -合并成本合计 560.00 73,944.47 7,800.00减: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商誉 476.47 19,234.73 2,316.77 注:收购卓成保险 90%股权依据成本法评估结果定价,未新增商誉。 (五)收购时被收购标的评估预测的收入、盈利情况与实际情况的比较,如果存在差异,说明差异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商誉大幅减值风险,相关风险提示是否充分果存在差异,说明差异原因及合理性易双方根据收益法评估结果协商定价。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分别出具了中威正信评报字(2022)第 12005 号和中威正信评报字(2022)第(2022)第 2-013 号《资产评估报告》。 根据三份资产评估报告及 2022 年财务报表,三家标的公司 2022 年的收益法预测业绩与实际实现情况对比如下: (1)麟觉能源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关于反馈意见的回复 项目 金额(万元)预测营业收入(2022 年度) 3,629.57实际营业收入(2022 年度) 4,192.26预测净利润(2022 年度) 68.81实际净利润(2022 年度) 81.85 注:评估基准日为 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2 年度实际财务数据为 1-11 月未经审计实际经营数据加 12 月预测数据。 根据麟觉能源 2022 年 1-11 月财务报表和 12 月预测经营数据,其 2022 年实现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均大于评估预测值。 (2)万发能源 项目 金额(万元)预测营业收入(2022 年 4-12 月) 10,487.31实际营业收入(2022 年 4-12 月) 9,703.48预测净利润(2022 年 4-12 月) 841.99实际净利润(2022 年 4-12 月) 903.14 注:评估基准日为 2022 年 3 月 31 日,2022 年 4-12 实际财务数据为 4-11 月未经审计实际经营数据加 12 月预测数据。 根据万发能源 2022 年 4-11 月财务报表和 12 月预测经营数据,其 2022 年 4- 万发能源 2022 年 4-12 月实现营业收入略小于评估预测值的原因:万发能源部分工业客户在郑州航空港区,该区域为应对新冠疫情实施静态管理,导致工业客户 9-11 月天然气需求减少,直接影响了万发能源的营业收入。随着疫情防控“新十条”的实施,该不利影响因素已消除。 (3)长葛蓝天 项目 金额(万元)预测营业收入(2022 年度) 35,111.38实际营业收入(2022 年度) 37,271.50预测净利润(2022 年度) 5,697.49实际净利润(2022 年度) 5,901.73 注:评估基准日为 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2 年度实际财务数据为 1-11 月未经审计实际经营数据加 12 月预测数据。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关于反馈意见的回复 根据长葛蓝天 2022 年 1-11 月财务报表和 12 月预测经营数据,其 2022 年实现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均大于评估预测值。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规定,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至少应当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 报告期各年末,公司均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聘请评估机构出具了资产组可回收价值资产评估报告。经测试结果表明,商誉不存在减值情况。城市燃气经营区域具有战略意义,符合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根据三家子公司估预测值,业绩完成情况较好,符合收益法预测经营情况。 综上,公司将继续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规定,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商誉减值测试,2022 年新合并的三家子公司实现净利润均大于评估预测值。因此,公司不存在商誉大幅减值的风险,公司已在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披露了“新冠疫情风险”,相关风险提示充分。 (六)报告期内注销控股子公司蓝天保险的原因,以及其人员、资产的承接和处置等情况 发行人于 2020 年 7 月 3 日设立蓝天保险并持股 85.00%,拟开展城市燃气业务过程中涉及的保险增值业务,满足客户需求。因新取得保险牌照需要较长时间办理手续,发行人转而寻找收购具有保险牌照的标的公司满足业务需求,最终于 2020 年 12 月控股卓成保险。 蓝天保险自 2020 年 7 月设立后未实际运营,也未进行人员、资产的配置,最终于 2021 年 3 月 30 日办理完成注销手续,因此不涉及人员、资产的承接和处置等相关事项。 (七)保荐机构和会计师核查意见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关于反馈意见的回复 招商证券和中兴财光华所主要采取了以下核查措施: (1)查阅蓝天燃气与麟觉能源、万发能源、长葛蓝天签署的购销协议,对比关联交易价格与当期整体交易价格并分析差异原因,查阅河南省发改委核定管输费文件; (2)查阅蓝天燃气收购卓成保险、麟觉能源、万发能源、长葛蓝天的股权购买协议、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查询收购标的原实际控制人关联方情况,核查发行人日记账查询是否存在交易往来; (3)查阅卓成保险财务报表、销售合同,了解卓成保险业务模式; (4)复核报告期内蓝天燃气新增商誉计算过程; (5)对比麟觉能源、万发能源、长葛蓝天三家公司 2022 年实际实现业绩与收益法预测业绩并了解其经营状况,查看报告期内发行人商誉减值测试报告; (6)查阅蓝天保险清算报告、注销通知书等注销文件,访谈发行人总经理了解蓝天保险设立和注销背景。 经核查,招商证券和中兴财光华所认为: (1)发行人与长葛蓝天、万发能源、麟觉能源发生的关联交易价格公允; (2)发行人报告期内对外收购有利于提高综合服务能力和扩大市场竞争力,具有充分的商业合理性;交易双方以资产评估结果为基础作价,定价公允,四家标的公司中长葛蓝天存在业绩承诺;四家标的公司原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在收购前与蓝天燃气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其他利益安排,收购行为均属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3)收购卓成保险新增的燃气险业务依附于公司城市燃气业务,与主营业务存在明显的协同效应; (4)报告期内的收购事项均属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公司按照合并成本减去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确定购买日新增商誉价值,相关会计处理符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关于反馈意见的回复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0 号——企业合并》的规定; (5)根据长葛蓝天、麟觉能源、万发能源 2022 年 1-11 月财务报表和 12 月预测经营数据,其 2022 年实现净利润均大于评估预测值,业绩完成情况较好;公司不存在商誉大幅减值的风险,公司已在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披露了“新冠疫情风险”,相关风险提示充分; (6)因新取得保险牌照需要较长时间办理手续,发行人选择收购卓成保险方式开展业务,从而关闭了新设立尚未实际运营的蓝天保险,不涉及人员、资产的承接和处置等相关事项。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关于反馈意见的回复利用工程”“新郑蓝天燃气有限公司次高压外环及乡村天然气管网建设工程”及偿还银行贷款。(1)说明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是否与计划相符,是否存在延期及延期原因。(2)本次募投项目与现有业务、前次募投项目的联系与区别,是否存在重复建设情况,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未建设完毕的情况下,再次申请进行融资建设的必要性及合理性;结合公司产能利用率、前次募投项目达产后预计释放的产能、行业供需变动情况、后续市场开拓计划等情况说明新增产能消化措施的有效性。(3)本次募投项目具体投资数额安排明细,投资数额的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各项投资构成是否属于资本性支出,拟以募集资金投入的非资本性支出比例是否符合规定。(4)募投项目预计效益测算依据、测算过程,结合最近一期业绩情况、市场现有可比产品销售情况等进一步说明本次募投项目效益测算是否谨慎、合理。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 (一)说明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是否与计划相符,是否存在延期及延期原因“驻马店乡镇天然气利用工程”和“驻马店乡镇天然气利用工程(新蔡县)”,项目建设期均为 4 年。 前次募投项目均于 2019 年 8 月开工建设,目前已建设 3 年零 4 个月。截至本回复报告出具日,前次募投项目已建设完成主要高中压调压站、次高压中压调压站、高压管道、次高压管道、中压 PE 管道、中压钢管工程及公路、河流穿跨越,还剩余部分门站、调压站的建设以及部分中压管道的施工。 前次募投项目预计将于 2023 年 6 月全部建设完成,建设进度与计划相符,不存在建设延期情形。 (二)本次募投项目与现有业务、前次募投项目的联系与区别,是否存在重复建设情况,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未建设完毕的情况下,再次申请进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关于反馈意见的回复行融资建设的必要性及合理性;结合公司产能利用率、前次募投项目达产后预计释放的产能、行业供需变动情况、后续市场开拓计划等情况说明新增产能消化措施的有效性复建设情况,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未建设完毕的情况下,再次申请进行融资建设的必要性及合理性 (1)本次募投项目与现有业务的联系与区别 公司是河南省天然气支干线管网覆盖范围较广、输气规模较大的综合性燃气企业,主营业务为河南省内的管道天然气业务、城市燃气等业务。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投入建设三个城市燃气项目及偿还银行借款,三个城市燃气项目实施地分别位于驻马店市 8 县区乡村、长垣市、新郑市城区及乡镇,为公司现有城市燃气业务在业务范围的扩展和供气能力的提升,具体如下: 驻马店共有 1 区 9 县,除遂平县外,公司下属子公司豫南燃气拥有其他 1 区盖程度,本次“驻马店天然气管网村村通工程”覆盖西平县、上蔡县、平舆县、正阳县、确山县、泌阳县、新蔡县、汝南县等 8 县,工程目的为向 8 县镇域乡村敷设天然气管网,为周边合计 12,127 个乡村供气,提高城市燃气管网在该 8县乡村范围内的覆盖率,扩大公司城市燃气经营范围,提高当地居民气化水平和清洁采暖率。 公司下属子公司新长燃气拥有长垣市指定区域的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权。长垣市现状的输配系统比较简单,主要由长垣门站和中压管网构成,现状存在气源单一、门站负荷运行、末端用户压力低等弊端,亟须改造。目前的长垣门站设计规模为每年 8,000 万立方米,而 2021 年长垣市天然气销量已达到 7,771 万立方米。天然气从高压长输管道接入长垣市目前管网系统后直接降为中压,终端用户压力不足的弊端日趋明显。本项目对长垣市天然气输配系统进行升级,包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关于反馈意见的回复括门站改造、建设调压站、敷设次高压及中压管道,项目建成后将显著提高长垣市天然气输配能力、满足城市规划发展需要,提高公司在长垣市的供气规模。 公司下属子公司新郑蓝天拥有新郑市指定区域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权。新郑蓝天经营区域内现状的输配系统主要由新郑门站和次高压管道及中压管网构成。输配系统现状存在下问题亟待解决:①供气与用气分布存在不匹配情况;②辛店镇距离中心城区气源点较远,目前主要利用中压管道供应,沿途降压大,用气设施前端压力较小;③新港产业集聚区工业用户需求大幅增加,现状仅依靠人民路中压管道单线供应,缺乏次高压管道专供线路,终端用户用气需求难以满足。新郑门站设计中压出站流量为 1.2×104m³/h,冬季已超负荷运转。本项目对新郑市天然气输配系统进行升级,包括建设调压站、敷设次高压及中压管道,项目建成后将显著提高新郑市天然气输配能力、满足城市规划发展需要,提高公司在新郑市的供气规模。 (2)本次募投项目与前次募投项目的联系与区别,是否存在重复建设情况 本次募投项目中仅“驻马店天然气管网村村通工程”与前次募投项目“驻马店乡镇天然气利用工程”存在一定关联,本项目是在前次项目乡镇燃气主干燃气网基础上向农村的进一步延伸,打通至乡村的最后一公里。本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加大驻马店市天然气替代散煤力度,提高当地居民气化水平和清洁采暖率。 前次募投项目覆盖了驻马店 1 区 8 县(驿城区、西平县、确山县、泌阳县、上蔡县、汝南县、平舆县、正阳县、新蔡县)共 102 个乡镇的天然气管线工程,建设的是镇域主干网,建设内容包括门站、高中压调压站、次高压中压调压站、高压管网、次高压管网、中压管网等。前次募投项目的建设积极响应了 2015 年驻马店市出台的《驻马店市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和《科学推进新型城镇化三年行动计划》。 “驻马店天然气管网村村通工程”以前次募投项目建设工程为基础,覆盖驻马店市 8 县(西平县、确山县、泌阳县、上蔡县、汝南县、平舆县、正阳县、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关于反馈意见的回复新蔡县)周边合计 12,127 个乡村,建设的是村域天然气管网。“驻马店天然气管网村村通工程”需充分利用前次募投项目中建立的 0.4MPa 镇镇通中压管线以及门站和高中压调压站等,通过高中压调压站改造提升供气能力,向镇域乡村敷设 0.4MPa 中压干管,为周边乡村供气,是在前次募投项目管网建设基础上继续向乡村打通,切实落实驻马店人民政府大力推进的《驻马店市蓝天工程行动计划》。 综上,本次“驻马店天然气管网村村通工程”与前次募投项目覆盖区域和建设内容不同,不存在重复建设情况。 (3)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未建设完毕的情况下,再次申请进行融资建设的必要性及合理性 本次募投项目中“驻马店天然气管网村村通工程”是公司落实《驻马店市蓝天工程行动计划》,在前次募投项目建设基础上向农村的进一步延伸。截至本回复报告出具日,前次募投项目主干工程已建设完成,全部工程预计将于 2023年 6 月完工,目前已具备实施本次募投项目的工程条件。 本次募投项目中“长垣市天然气利用工程”和“新郑蓝天燃气有限公司次高压外环及乡村天然气管网建设工程”是对长垣市和新郑市原天然气输配系统的改扩建,两地目前的天然气输配系统已不能满足当地终端用户的现实需求,输配弊端频繁显现。 本次三个募投项目建设的决策基于三地实际天然气输配状况及政府规划所制定,建成后均能扩大公司在不同特许经营区域内的供气规模,具有现实必要性。 “双碳”目标已成为我国国家战略,天然气作为碳友好型能源,在综合考虑供应稳定性、资源成本、碳排放等因素下,是实现能源结构向低碳转型的现实选择,未来我国天然气消费量预计将进一步增长。2010-2021 年,我国天然气消费量复合增长率达到 11.83%,增长显著。2021 年我国天然气消费量占一次能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关于反馈意见的回复源消费总量的比例为 8.9%,2025 年预计将超过 10%。“十四五”期间,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将更加完善,天然气上中下游产业链将进一步降本增效,天然气行业将进一步实现健康发展,天然气市场发展空间广阔。本次募投项目将提高驻马店市 8 县区乡村、长垣市、新郑市城市燃气管网覆盖率,为当地新增的天然气需求提供硬件保障。 社会效益方面,在响应河南省“煤改气”政策的同时,助推城镇化建设。项目成功投产后,将减少各类用户使用其他能源可能造成的空气污染并减少碳排放量,同时燃气管网覆盖率的提高将使人民生活获得更多便利,进一步促进新型城镇现代化建设。 经济效益方面,根据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本次募投项目内部收益率均不低于 8.29%,效益可观,项目建成投产后,公司的供气规模扩大,用户数量增加,运营期内公司的盈利能力将得到提高,业绩表现将得到优化。 综上,考虑国家“双碳”目标、公司发展以及经营区域市场需求,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募投项目建设具有必要性及合理性。需变动情况、后续市场开拓计划等情况说明新增产能消化措施的有效性 (1)公司产能利用率 报告期内,公司长输管线的输送能力、销量如下表: 单位:亿立方米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输送能力 25.70 25.70 25.70 25.70销量 9.59 17.44 17.22 17.39销量与输送能力之比 74.60% 67.88% 67.02% 67.66% 注:输送能力是公司天然气长输管线的合计输送能力,销量是公司管道天然气销量、代输天然气销量、城市天然气销量的合计数;2022年1-6月销量与输送能力之比经年化处理。 (2)前次募投项目达产后预计释放的产能 公司前次募投项目“驻马店乡镇天然气利用工程”工程建设内容为驻马店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关于反馈意见的回复居民用户及工商业用户供气。该项目属于城市燃气业务配套工程,不涉及新建长输管线,因此不增加公司长输管线的输送能力。 前次募投项目投产后,将进一步提升公司在驻马店市的供气能力,提高公司驻马店 1 区 8 县的城市天然气销量。根据前次募投项目效益预测,该项目达产后预计每年增加驻马店城市燃气输气量 32,286 万方。 (3)行业供需变动情况 天然气是城市居民生活以及工商业单位生产生活的主要动力来源,是居民及生产生活的必需品,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人们生活水平及节能环保意识的提高,天然气的使用量保持平稳增长。尤其是天然气作为一种清洁高效能源,得到各地政府的大力推广,我国气化区域以及气化率水平不断提高,将促进天然气使用量的不断增长。“双碳”目标下,我国将加快能源结构的脱碳化进程,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能源体系。 近年来中国大陆地区天然气产量和消费量情况如下图: 数据来源:BP 世界能源统计年鉴 2022、国家统计局、国家发改委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关于反馈意见的回复增长至 2021 年的 3,726 亿立方米,复合增速达到 11.83%。2010 年,我国天然气需求缺口为 124 亿立方米,2021 年扩大至 1,650 亿立方米,供需缺口逐年显著。半年我国天然气产量 1,120 亿立方米,同比增长 7.9%。根据《中国天然气发展报告 2021》,我国天然气产量将在 2025 年达到 2,300 亿立方米,预计在 2040 年及以后较长时期稳定在 3,000 亿立方米以上水平。 (4)后续市场开拓计划及新增产能消化措施的有效性 本次三个城市燃气项目建设不涉及增加发行人长输管线产能,是根据三地实际天然气输配状况及政府规划更好地满足当地终端用户需求,增加了公司城市天然气的业务范围和供气能力。 项目投资根据三地输配状况测算,并充分结合了当地终端用户数量、用气数据、用户分布等需求端状况,做到项目建设内容与当地实际需求相匹配。 对于本次募投项目,公司拟实施以下市场开拓计划以消化新增供气能力:“村村通”用户的开发力度,驻马店天然气管网村村通工程完工后,尽快实施对于项目辐射的 12,127 个乡村的燃气安装工程,尽早通气。将依靠特许经营权维护现有客户,加强对客户需求数据和调峰数据的监测,对于新增工商业用户尽早建立业务关系,提高综合管理能力,降低输送损耗率,保证客户对于用气的要求。满足下游用户业务扩张对于气量的需求。 综上,基于我国天然气市场发展空间广阔的背景,本次三个城市燃气项目基于下游客户未来需求情况进行规划建设,上述措施在开拓上游气源的同时,将新增的供气能力与下游客户进行匹配,具备有效性。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关于反馈意见的回复 (三)本次募投项目具体投资数额安排明细,投资数额的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各项投资构成是否属于资本性支出,拟以募集资金投入的非资本性支出比例是否符合规定程 (1)驻马店天然气管网村村通工程 本工程总投资 48,145.98 万元,包括工程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基本预备费、铺底流动资金等,具体投资估算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序号 费用名称 项目投资金额 投资占比 合计 48,145.98 100.00% 按照子项目细分的投资估算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序号 费用名称 项目投资金额 投资占比 合计 5,917.07 100.00%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关于反馈意见的回复序号 费用名称 项目投资金额 投资占比 合计 6,212.40 100.00% 合计 6,038.21 100.00% 合计 4,376.97 100.00% 合计 6,273.04 100.00% 合计 7,155.91 100.00%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关于反馈意见的回复序号 费用名称 项目投资金额 投资占比 合计 6,215.45 100.00% 合计 5,956.93 100.00% 工程费用根据 8 个县区所需改造的调压站数量及单价,需要敷设的管道长度及单价等计算,测算依据为《市政工程投资估算编制办法》《市政工程投资估算指标》,主要材料按当地目前市场价计算,主要设备价格依据目前生产厂商报价计算,估算指标参考当地已完工类似工程。工程费用计算公式如下: 工程费用=调压站改造数量单价+中压 PE 管道敷设长度单价+HFW 高频焊接钢管长度单价+燃气用埋地聚乙烯阀门单价+维抢修车数量单价 各区县环境差异会导致改造门站的数量及复杂程度、敷设管道长度、管道规格、敷设方式等存在差异。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主要由下列费用构成: ①征地费每亩 40 万元; ②青苗赔偿协调费按 15,000 元/千米计算; ③建设单位管理费依据财政部文件,财建[2016]504 号计算; ④监理费依据国家发改委、建设部文件,发改价格[2007]670 号计算; ⑤工程勘察费按工程费用的 1.1%计算;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关于反馈意见的回复 ⑥工程设计费根据国家计委、建设部文件,计价格[2002]10 号《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 年修订本中的规定计算; ⑦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按一类费用的 1%估算; ⑧联合试运转费按设备及安装工程费的 1.5%计算。 基本预备费为工程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之和的 10%。 建设期利息根据建设期占用筹资金额及利率计算。 铺底流动资金根据项目期(建设期+运营期)所需全部流动资金的 30%计算。 各县区子项目具体测算过程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序号 费用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 投资金额 (一)西平县 PE100 SDR17 De200 公里 78.06 19 1,483.14 PE100 SDR17 De160 公里 20.34 17.9 364.09 PE100 SDR17 De110 公里 4.5 13.8 62.10 PE100 SDR11 De200 公里 45.38 36 1,633.68 PE100 SDR11 De160 公里 13.56 29 393.24 PE100 SDR11 De110 公里 2.52 28 70.56 钢管 D219.1X8 公里 0.35 47 16.45 钢管 D168.3X8 公里 0.35 36 12.60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关于反馈意见的回复序号 费用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 投资金额 PN4 De200 套 73 1.6 116.80 PN4 De160 套 29 1.2 34.80 PN4 De110 套 4 0.8 3.20 其他(含前期工作费、图 纸编制费等) 合计 5,917.07 (二)上蔡县 PE100 SDR17 De200 公里 72.60 19 1,379.40 PE100 SDR17 De160 公里 19.86 17.9 355.49 PE100 SDR11 De200 公里 48.40 36 1,742.40 PE100 SDR11 De160 公里 13.24 29 383.96 钢管 D219.1X8 公里 0.65 47 30.55 钢管 D168.3X8 公里 0.65 36 23.40 PN4 De200 套 98 1.6 156.80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关于反馈意见的回复序号 费用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 投资金额 PN4 De160 套 38 1.2 45.60 其他(含前期工作费、图 纸编制费等) 合计 6,212.40 (三)平舆县 PE100 SDR17 De200 公里 76.71 19 1,457.49 PE100 SDR17 De160 公里 9.87 17.9 176.67 PE100 SDR17 De110 公里 4.2 13.8 57.96 PE100 SDR11 De200 公里 55.54 36 1,999.44 PE100 SDR11 De160 公里 6.88 29 199.52 PE100 SDR11 De110 公里 2.8 28 78.40 钢管 D219.1X8 公里 0.35 47 16.45 钢管 D168.3X8 公里 0.35 36 12.60 PN4 De200 套 74 1.6 118.40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关于反馈意见的回复序号 费用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 投资金额 PN4 De160 套 14 1.2 16.80 PN4 De110 套 10 0.8 8.00 其他(含前期工作费、图 纸编制费等) 合计 6,038.21 (四)正阳县 PE100 SDR17 De200 公里 39.5 19 750.50 PE100 SDR17 De160 公里 32.07 17.9 574.05 PE100 SDR11 De200 公里 28.2 36 1,015.20 PE100 SDR11 De160 公里 23.03 29 667.87 钢管 D219.1X8 公里 0.90 47 42.30 PN4 De200 套 38 1.6 60.80 PN4 De160 套 31 1.2 37.20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关于反馈意见的回复序号 费用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 投资金额 其他(含前期工作费、图 纸编制费等) 合计 4,376.97 (五)确山县 PE100 SDR17 De200 公里 62 23 1,426.00 PE100 SDR17 De160 公里 20.5 21 430.50 PE100 SDR11 De200 公里 50.5 36 1,818.00 PE100 SDR11 De160 公里 17.5 29 507.50 PN4 De200 套 56 1.6 89.60 PN4 De160 套 19 1.2 22.80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关于反馈意见的回复序号 费用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 投资金额 其他(含前期工作费、图 纸编制费等) 合计 6,273.04 (六)泌阳县 直 埋 段 : PE100 SDR17 De200 定 向 钻 穿 越 : PE100 SDR11 De200 燃气用埋地聚乙烯阀门: PN4 De200 其他(含前期工作费、图 纸编制费等)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关于反馈意见的回复序号 费用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 投资金额 合计 7,155.91 (七)新蔡县 PE100 SDR17 De200 公里 43.3 19 822.70 PE100 SDR17 De160 公里 53.5 17.9 957.65 PE100 SDR11 De200 公里 42.1 36 1,515.60 PE100 SDR11 De160 公里 37 29 1,073.00 PN4 De200 套 40 1.6 64.00 PN4 De160 套 53 1.2 63.60 其他(含前期工作费、图 纸编制费等) 合计 6,215.45 (八)汝南县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关于反馈意见的回复序号 费用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 投资金额 PE100 SDR17 De200 公里 73.98 19 1,405.62 PE100 SDR17 De160 公里 19.62 17.9 351.20 PE100 SDR11 De200 公里 49.32 37 1,824.44 PE100 SDR11 De160 公里 13.08 29 379.32 钢管 D219.1X8 公里 1 47 47.00 钢管 D168.3X8 公里 0.65 36 23.40 PN4 De200 套 78 1.6 124.80 PN4 De160 套 34 1.2 40.80 其他(含前期工作费、图 纸编制费等) 合计 5,956.93 (2)长垣市天然气利用工程 本工程总投资 9,516.00 万元,包括工程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基本预备费用等,具体投资估算情况如下: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关于反馈意见的回复 单位:万元 序号 费用名称 项目投资金额 投资占比 合计 9,516.00 100.00% 工程费用根据本项目长垣门站的改造价格、需要新建的高中压调压站数量及单价、需要敷设的次高压及中压管道长度及单价等计算,测算依据为《市政工程投资估算编制办法》《市政工程投资估算指标》,主要材料按当地目前市场价计算,主要设备价格依据目前生产厂商报价计算,估算指标参考当地已完工类似工程。工程费用计算公式如下: 工程费用=长垣门站改造费用+高中压调压站建造数量单价+次高压管道敷设费用+中压管道长度单价+调压柜数量单价+调压箱数量单价+运行机具及维修设备费用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主要由下列费用构成: ①次高压管道临时占地及赔偿费每公里 40 万元; ②青苗赔偿协调费按 15,000 元/千米计算; ③建设单位管理费依据财政部文件,财建[2016]504 号计算; ④监理费依据国家发改委、建设部文件,发改价格[2007]670 号计算; ⑤工程勘察费按工程费用的 1.1%计算; ⑥工程设计费根据国家计委、建设部文件,计价格[2002]10 号《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 年修订本中的规定计算; ⑦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按一类费用的 1.5%估算;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关于反馈意见的回复 ⑧联合试运转费按设备及安装工程费的 1.5%计算。 基本预备费为工程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之和的 10%。 建设期利息根据建设期占用筹资金额及利率计算。 铺底流动资金根据项目期(建设期+运营期)所需全部流动资金的 30%计算。 本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具体测算过程明细如下:序号 费用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万元) 投资金额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关于反馈意见的回复序号 费用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万元) 投资金额 其他(含前期工作费、图 纸编制费等) 合计 9,516.00 (3)新郑蓝天燃气有限公司次高压外环及乡村天然气管网建设工程 本工程总投资 12,797.65 万元,包括工程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基本预备费用等,具体投资估算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费用名称 项目投资金额 投资占比 合计 12,797.65 100.00% 工程费用根据本项目需要新建的高中压调压站数量及单价、需要敷设的次高压及中压管道长度及单价等计算,测算依据为《市政工程投资估算编制办法》《市政工程投资估算指标》,主要材料按当地目前市场价计算,主要设备价格依据目前生产厂商报价计算,估算指标参考当地已完工类似工程。工程费用计算公式如下: 工程费用=高中压调压站建造数量单价+次高压管道敷设费用+中压管道长度单价+调压柜数量单价+调压箱数量单价+运行机具及维修设备费用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主要由下列费用构成: ①次高压管道临时占地及赔偿费每公里 40 万元;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关于反馈意见的回复 ②青苗赔偿协调费按 15,000 元/千米计算; ③建设单位管理费依据财政部文件,财建[2016]504 号计算; ④监理费依据国家发改委、建设部文件,发改价格[2007]670 号计算; ⑤工程勘察费按工程费用的 1.1%计算; ⑥工程设计费根据国家计委、建设部文件,计价格[2002]10 号《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 年修订本中的规定计算; ⑦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按一类费用的 1.5%估算; ⑧联合试运转费按设备及安装工程费的 1.5%计算; ⑨穿越京广线(铁路)手续费按 600 万每处计算。 基本预备费为工程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之和的 10%。 建设期利息根据建设期占用筹资金额及利率计算。 铺底流动资金根据项目期(建设期+运营期)所需全部流动资金的 30%计算。 本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具体测算过程明细如下:序号 费用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万元) 投资金额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关于反馈意见的回复序号 费用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万元) 投资金额 其他(含前期工作费、图 纸编制费等) 合计 12,797.65出比例是否符合规定 本次三个燃气工程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的全部为资本性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是否资本性 是否使用募集资序号 费用名称 项目投资金额 支出 金投入 一、驻马店天然气管网村村通工程 项目总投资 48,145.98 - - 二、长垣市天然气利用工程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关于反馈意见的回复 是否资本性 是否使用募集资序号 费用名称 项目投资金额 支出 金投入 项目总投资 9,516.00 - - 三、新郑蓝天燃气有限公司次高压外环及乡村天然气管网建设工程 项目总投资 12,797.65 - - 中国证监会《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2020 年 2 月修订)中规定:“上市公司应综合考虑现有货币资金、资产负债结构、经营规模及变动趋势、未来流动资金需求,合理确定募集资金中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的规模。通过配股、发行优先股或董事会确定发行对象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募集资金的,可以将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通过其他方式募集资金的,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的比例不得超过募集资金总额的 30%。” 为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改善财务状况,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拟使用 26,000.00 万元募集资金用于偿还银行借款,占本次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29.89%,符合相关规定。 (四)募投项目预计效益测算依据、测算过程,结合最近一期业绩情况、市场现有可比产品销售情况等进一步说明本次募投项目效益测算是否谨慎、合理 (1)驻马店天然气管网村村通工程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关于反馈意见的回复 驻马店天然气管网村村通工程包括驻马店下属 8 县区的村村通工程,本项目按照子项目计算的主要效益指标如下: 序号 指标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关于反馈意见的回复 序号 指标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本项目效益测算依据主要为《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及国家发改委的相关文件与政策法规,项目运营期按 20 年测算。 年均销售收入=区域用气量不含税天然气销售单价 ①用气量 区域用气量=居民用户生活用气量+居民用户采暖用气量+未预见量。 居民用户年生活用气量=居民用户耗热定额(MJ/人·年)现状人口(人)÷天然气低热值(MJ/Nm3)。 居民用户采暖用气量=居民用户采暖耗热指标(m3/户·年)现状人口(户)采暖率。 未预见量=管网的漏损量+因未预见新情况超出原计算的供气量。 考虑到农村空心化状况及当地实际人口特征,按预计有效人口用气量计算年销售收入。 ②天然气单价 各县区天然气销售单价根据当地发改委定价。 经测算,本工程年均销售收入合计为 103,363 万元,具体测算过程明细如下: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关于反馈意见的回复 年均销售收 现状人口 居民户数 生活用气量 采暖用气量 未预见量序号 县区 入 (万人) (万户) (万方/年) (万方/年) (万方/年) (万元) 合计 293.37 91.47 20,344.96 29,912.08 2,645.11 103,363 年均利润总额=年均销售收入-总成本费用-税金及附加 总成本费用包括气价、动力费、生产工人工资及福利费、安全生产费、折旧费、修理费、利息支出、其他费用等: ①气价:含税购入单价按豫南燃气当地各分公司采购单价计算; ②动力费:按平均电价 0.77 元/千瓦时(含税)计算,用水价格按 1.7 元/吨(含税)计算; ③生产工人工资及福利费:按每人 6 万元计算; ④安全生产费:按财企[2012]16 号文件规定计取; ⑤折旧费、修理费:固定资产折旧费按直线折旧法计取,修理费按折旧费用的 50%计取; ⑥利息支出:项目长期贷款利息和流动资金贷款利息计入利息支出; ⑦其他费用:其它费用按工资及福利费的 50%计取。 总成本费用主要由天然气采购成本、工资及福利费及管网折旧费构成。天然气采购成本=采购数量采购单价,各区域采购数量由用气规模决定,采购单价根据各区域实际采购情况测算;工资及福利费与项目人员投入相关;管网折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关于反馈意见的回复旧费因项目投资金额不同存在差异。具体测算过程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序号 县区 天然气采购成本 工资及福利费 折旧费 其他 总成本费用 合计 90,503 2,484 2,169 4,540 99,695 税金及附加按国家规定计取。 经测算,本工程 8 县区年均利润总额合计为 3,530 万元,具体测算过程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序号 县区 年均销售收入 总成本费用 税金及附加 年均利润总额 合计 103,363 99,695 136 3,530 税后内部收益率为使得项目期所得税后净现金流量净现值为 0 的折现率。 现金流入=销售收入+运营期末回收固定资产余值+运营期末回收流动资金 现金流出=建设期建设投资+流动资金支出+经营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维持运营投资+原有固定资产投资+所得税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关于反馈意见的回复 税后净现金流量=现金流入-现金流出 具体测算过程明细如下: 序 税后内部 县区 现金流入情况 现金流出情况 号 收益率 建设期每年流出现金 2,829 万元; 运营期前 19 年,每年流入现金 9,836 运营期首年因流动资金投入合计 流出 9,431 万元;运营期后 19 年 值及流动资金,现金流入 10,347 万元 每年流出 9,213 万元 运 营 期 前 19 年 , 每 年 流 入 现 金 建设期每年流出现金 2,924 万元; 资产余值及流动资金,现金流入 流出 16,603 万元;运营期后 19 年 运 营 期 前 19 年 , 每 年 流 入 现 金 建设期每年流出现金 2,873 万元; 资产余值及流动资金,现金流入 流出 12,469 万元;运营期后 19 年 运营期前 19 年,每年流入现金 5,310 建设期每年流出现金 2,097 万元; 万元;运营期末年因回收固定资产余 运营期首年因流动资金投入合计 值及流动资金,现金流入 5,659.7 万 流出 4,975 万元;运营期后 19 年 元 每年流出 4,842 万元 运 营 期 前 19 年 , 每 年 流 入 现 金 建设期每年流出现金 2,994 万元; 资产余值及流动资金,现金流入 流出 10,151 万元;运营期后 19 年 运 营 期 前 19 年 , 每 年 流 入 现 金 建设期每年流出现金 3,395 万元; 资产余值及流动资金,现金流入 流出 17,233 万元;运营期后 19 年 运 营 期 前 19 年 , 每 年 流 入 现 金 建设期每年流出现金 2,957 万元; 资产余值及流动资金,现金流入 流出 13,072 万元;运营期后 19 年 运 营 期 前 19 年 , 每 年 流 入 现 金 建设期每年流出现金 2,819 万元; 资产余值及流动资金,现金流入 流出 16,969 万元;运营期后 19 年 经测算,各区域项目税后内部收益率位于 8%-9%区间,具备合理性。 静态投资回收期为使得累计税后净现金流量恰好为 0 的期间。经测算,各区域税后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均位于 11 年至 12 年区间,具备合理性。 (2)长垣市天然气利用工程 本项目主要效益指标如下: 序号 指标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关于反馈意见的回复 序号 指标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本项目效益测算依据主要为《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及国家发改委的相关文件与政策法规,项目运营期按 20 年测算。 本工程天然气供气对象为居民用户、商业和公建用户、工业用户、燃气汽车用户及采暖用户。 年均销售收入=年均各类用户总用气量不含税天然气销售单价 ①用气量 各类用户总用气量=居民用户用气量+商业和公建用户用气量+工业用户用气量+燃气汽车用户用气量+采暖用户用气量+未预见量 ②天然气单价 长垣市天然气销售单价根据当地发改委定价。 本项目天然气的需求量预测是基于现有的国家能源利用政策和长垣市的燃气规划,根据现状(2021 年)的天然气消费量,采纳燃气规划中 2030 年的预测数据,并认为在 2030 年“碳达峰”的目标下,天然气的消费量维持 2030 年水平不再增加。 长垣市现有门站设计输气规模为 8,000 万立方米/年,2021 年用气量为 7,771万立方米,预计至 2030 年,长垣市年用气量规模将增长至 16,860.03 万立方米。 随着各类用户用气量的逐年增加,至 2030 年,经本工程改造的长垣市天然气输配系统预计将新增当地年输气规模 8,860 万立方米,之后运营期内保持不变,按照 1%计取供销差,2030 年后天然气新增年销售量达 8,771 万立方米。按照综合考虑当地用气结构的不含税天然气销售单价计算,年均销售收入为 25,963 万元。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关于反馈意见的回复 年均利润总额=年均销售收入-总成本费用-税金及附加 总成本费用包括气价、动力费、生产工人工资及福利费、安全生产费、折旧费、修理费、利息支出、其他费用等: ①气价:按新长燃气采购天然气的含税单价及采购量计算; ②动力费:按平均电价 0.77 元/千瓦时(含税)计算,用水价格按 1.7 元/吨(含税)计算; ③生产工人工资及福利费:按每人 6 万元计算; ④安全生产费:按财企[2012]16 号文件规定计取; ⑤折旧费、修理费:固定资产折旧费按直线折旧法计取,修理费按折旧费用的 50%计取; ⑥利息支出:项目长期贷款利息和流动资金贷款利息计入利息支出; ⑦其他费用:其它费用按工资及福利费金额计取。 总成本费用主要由天然气采购成本、工资及福利费及管网折旧费构成,具体测算过程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金 额年均天然气采购成本 23,731工资及福利费 126折旧费 445其他 773 合计 25,075 税金及附加按国家规定计取,预计为 23 万元。 经测算,本工程年均利润总额合计为 865 万元。 税后内部收益率为使得项目期所得税后净现金流量净现值为 0 的折现率。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关于反馈意见的回复 现金流入=销售收入+运营期末回收固定资产余值+运营期末回收流动资金 现金流出=建设期建设投资+流动资金支出+经营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维持运营投资+原有固定资产投资+所得税 税后净现金流量=现金流入-现金流出 经测算,现金流入金额由 2023 年的 14,807 万元增长至 2031 年的 29,614 万元,2031 年至 2041 年保持不变,2042 年因回收固定资产余值及回收流动资金,现金流入为 30,560 万元。现金流出金额由 2022 年的 9,212 万元增长至 2032 年的率为 8.36%。 静态投资回收期为使得累计税后净现金流量恰好为 0 的期间。经测算,本项目税后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为 11.5 年,符合天然气行业实际情况,具备合理性。 (3)新郑蓝天燃气有限公司次高压外环及乡村天然气管网建设工程 本项目主要效益指标如下: 序号 指标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本项目效益测算依据主要为《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及国家发改委的相关文件与政策法规,项目运营期按 20 年测算。 本工程天然气供气对象为居民用户、商业和公建用户、工业用户、燃气汽车用户及采暖用户。 年均销售收入=年均各类用户总用气量不含税天然气销售单价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关于反馈意见的回复 ①用气量 各类用户总用气量=居民用户用气量+商业和公建用户用气量+工业用户用气量+燃气汽车用户用气量+采暖用户用气量+未预见量 ②天然气单价 新郑市天然气销售单价根据当地发改委定价。 本项目天然气的需求量预测是基于现有的国家能源利用政策和新郑市的燃气规划,根据现状(2021 年)的天然气消费量,采纳燃气规划中 2030 年的部分预测数据,并认为在 2030 年“碳达峰”的目标下,天然气的消费量维持 2030 年水平不再增加。 新郑门站 2021 年供气量为 12,903 万立方米,预计至 2030 年,新郑门站年供气规模将增长至 24,369 万立方米。 随着各类用户用气量的逐年增加,至 2030 年,当地各类用户天然气需求量将新增 11,466 万立方米,之后运营期内保持不变。运营期内年均新增销售量为年均销售收入为 31,062 万元。 年均利润总额=年均销售收入-总成本费用-税金及附加 总成本费用包括气价、动力费、生产工人工资及福利费、安全生产费、折旧费、修理费、利息支出、其他费用等: ①气价:按新郑蓝天采购天然气的含税单价及采购量计算; ②动力费:按平均电价 0.77 元/千瓦时(含税)计算,用水价格按 1.7 元/吨(含税)计算; ③生产工人工资及福利费:按每人 6 万元计算; ④安全生产费:按财企[2012]16 号文件规定计取; ⑤折旧费、修理费:固定资产折旧费按直线折旧法计取,修理费按折旧费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关于反馈意见的回复用的 50%计取; ⑥利息支出:项目长期贷款利息和流动资金贷款利息计入利息支出; ⑦其他费用:其它费用按工资及福利费金额计取。 总成本费用主要由天然气采购成本、工资及福利费及管网折旧费构成。具体测算过程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金 额年均天然气采购成本 28,114工资及福利费 180折旧费 596其他 943 合计 29,833 税金及附加按国家规定计取,预计为 30 万元。 经测算,本工程年均利润总额合计为 1,199 万元。 税后内部收益率为使得项目期所得税后净现金流量净现值为 0 的折现率。 现金流入=销售收入+运营期末回收固定资产余值+运营期末回收流动资金 现金流出=建设期建设投资+流动资金支出+经营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维持运营投资+原有固定资产投资+所得税 税后净现金流量=现金流入-现金流出 经测算,现金流入金额由 2023 年的 17,725 万元增长至 2031 年的 35,450 万元,2031 年至 2041 年保持不变,2042 年因回收固定资产余值及回收流动资金,现金流入为 36,922 万元。现金流出金额由 2022 年的 12,330 万元增长至 2032 年的 33,222 万元,2032 年至 2042 年保持不变。最终计算得本募投项目税后内部收益率为 8.55%。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关于反馈意见的回复 静态投资回收期为使得累计税后净现金流量恰好为 0 的期间。经测算,本项目税后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为 11.4 年,符合天然气行业实际情况,具备合理性。次募投项目效益测算是否谨慎、合理销售实现收入 84,763.47 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为 34.65%。 本次募投项目均为城市燃气工程项目,因此分析公司 2022 年 1-6 月城市天然气销售业务业绩情况来说明本次募投项目效益测算的谨慎性、合理性。 由于销售收入、利润总额的预测均为绝对值,与当地用户用气需求及项目建成后的供气规模相关,因此主要对本次募投项目效益测算中年均天然气采购成本与年均销售收入计算的项目毛利率,与公司 2022 年 1-6 月城市天然气销售业务毛利率进行比较。目测算毛利率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项 目 毛利率 /年均销售收入 /年均天然气采购成本驻马店天然气管网村村通工程 103,363 90,503 12.44%长垣市天然气利用工程 25,963 23,731 8.60%新郑蓝天燃气有限公司次高压外环及乡村天然气管网建设工 31,062 28,114 9.49%程 本次募投项目合计 160,388 142,348 11.25%销售业务 注:本次募投项目毛利率=1-年均天然气采购成本/年均销售收入 如上表,本次三个城市燃气募投项目建成投产后估算毛利率分别为 12.44%、毛利率,本次募投项目效益测算谨慎、合理。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关于反馈意见的回复 天然气行业募投项目主要通过新增向下游的输气能力为公司带来效益,不同募投项目由于建设规模不同,销售收入、利润总额不存在可比性,因此仅比较类似项目内部收益率、投资回收期来说明本次募投项目效益测算的谨慎性、合理性。 同行业可比公司上市以来披露收益率及投资回收期的募投项目情况如下:公司名称 募投项目名称 预期内部收益率(税后) 预期投资回收期 天然气江南联络线输气管道工程项目 9.70% 10.67 年(动态) 天然气江南产业集中区支线项目 9.24% 10.76 年(动态) 皖天然 天然气利辛-颍上支线项目 10.40% 12.77 年(动态) 气 天然气六安-霍山支线项目 12.67% 10.19 年(动态) 六安-霍邱-颍上干线项目 8.00% 14.3 年(静态) 深圳燃 深圳市天然气储备与调峰库工程、天 气 然气高压管道支线项目 平均值 10.14% - 目前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中,仅皖天然气与深圳燃气披露部分募投项目预期内部收益率及预期投资期情况。已披露的 6 个天然气募投项目平均税后内部收益率为 10.14%,预期投资回收期为 10.67 年至 14.3 年。 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预期内部收益率平均为 8.43%,略低于同行业可比募投项目内部收益率预测情况;预期投资回收期为 11.2 年-11.9 年,位于同行业可比募投项目预期投资回收期之间。本次募投项目效益测算谨慎、合理。 综上所述,本次募投项目效益预测中毛利率水平略低于公司 2022 年 1-6 月城市天然气销售业务毛利率,预期内部收益率略低于同行业可比项目,投资回收期位于同行业可比项目预期投资回收期之间,效益预测过程谨慎、合理。 (五)保荐机构和会计师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和中兴财光华所主要采取了以下核查措施: (1)查阅发行人前次募集资金专户银行流水、项目台账、可研报告、监理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关于反馈意见的回复报告,访谈项目建设负责人,核查前次募投项目建设情况; (2)查阅发行人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协议、管网敷设图、前次募投项目和本次募投项目的可研报告,核查两次募投项目的区别和联系; (3)查阅《驻马店市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科学推进新型城镇化三年行动计划》《驻马店市蓝天工程行动计划》及天然气行业研究报告,分析发行人本次发行融资建设的必要性及合理性; (4)对比发行人长输管线输送能力及销量,了解前次募投项目投产新增供气能力情况,查阅天然气行业数据了解天然气行业供需状况,访谈发行人总经理了解公司制定的发行人为消化新增供气能力采取的措施; (5)查阅本次募投项目可研报告及投资测算表,了解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核查各项投资构成是否属于资本性支出,是否使用募集资金投入;计算偿还银行借款金额占本次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确认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6)查阅本次募投项目可研报告及效益测算表,了解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根据发行人 2022 年城市天然气销售业务经营数据及可比上市公司募投项目效益测算数据,分析本次募投项目效益测算的合理性。 经核查,招商证券和中兴财光华所认为: (1)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建设进度与计划相符,不存在延期情况; (2)本次募投项目中,“驻马店天然气管网村村通工程”是在前次募投项目建设的乡镇燃气主干燃气网基础上向农村的进一步打通,“长垣市天然气利用工程”和“新郑蓝天燃气有限公司次高压外环及乡村天然气管网建设工程”是对当地天然气输配系统的改扩建;本次募投项目与前次募投项目不存在重复建设的情况;考虑国家“双碳”目标、公司发展以及经营区域市场需求,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募投项目建设具有必要性及合理性;公司制定了有效的相关市场开拓计划以消化新增供气能力; (3)本次募投项目投资数额的测算依据充分,测算过程合理;本次三个燃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关于反馈意见的回复气工程募投项目建设拟使用募集资金全部投入资本性支出;公司拟使用不超过募集资金总额 30%部分用于偿还银行借款,具有必要性,符合相关规定; (4)本次募投项目的预计效益测算依据充分,测算过程合理,效益测算谨慎、合理。 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关于反馈意见的回复 请申请人:(1)说明报告期内货币资金主要构成情况、具体用途及存放管理情 况,是否存在使用受限、与关联方资金共管、银行账户归集、关联方非经营性 资金占用等情形。(2)说明最近三年一期财务费用构成中利息支出、利息收入 等明细情况,利息收入与货币资金余额是否匹配。(3)结合货币资金及理财产 品持有情况、资产负债情况以及经营资金需求情况,说明本次发行融资补充流 动资金的必要性。(4)报告期内有息负债金额较大的原因,流动比率、速动比 率与可比公司存在差异的合理性。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 (一)说明报告期内货币资金主要构成情况、具体用途及存放管理情况, 是否存在使用受限、与关联方资金共管、银行账户归集、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 占用等情形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库存现金 15.92 0.02% 41.07 0.03% 38.27 0.07% 35.20 0.06%银行存款 102,579.32 97.69% 116,671.13 98.21% 54,416.92 95.95% 58,282.83 97.49%其他货币资金 2,408.12 2.29% 2,086.34 1.76% 2,259.24 3.98% 1,464.30 2.45% 合计 105,003.35 100.00% 118,798.53 100.00% 56,714.43 100.00% 59,782.33 100.00% 公司的货币资金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其中银行存款 占比在 97%以上。 库存现金主要用于零星现金收支;银行存款主要用于满足日常经营对流动 资金的需要,包括支付采购货款及工程设备款、向员工支付薪酬、缴纳税费等; 其他货币资金主要为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金,主要包括履约保函保证金和业务 保证金。 公司依据《货币资金管理办法》管理货币资金:库存现金单独存放,由会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关于反馈意见的回复计与出纳定期盘点;银行存款存放在公司及子公司所属银行账户,由指定专人定期核对;其他货币资金中,履约保函保证金及业务保证金存放于公司及子公司所属银行账户。营性资金占用等情形 (1)是否存在使用受限情形 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金归集在货币资金中的其他货币资金中,主要为履约保函保证金和业务保证金,履约保函保证金为履行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协议进行担保的资金,业务保证金为按照业务主管部门要求存放在银行的业务保证金。 报告期各期末,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金分别为 1,430.00 万元、2,032.24 万元、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2.0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履约保函保证金 2,234.17 1,933.77 1,930.00 1,430.00业务保证金 153.60 152.57 102.24其他 20.35 合计 2,408.12 2,086.34 2,032.24 1,430.00 (2)是否存在与关联方资金共管、银行账户归集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管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针对货币资金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确保货币资金管理和收支规范运作。公司每月根据银行对账单与银行存款日记账对账,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保证账实相符。 公司银行账户均由公司及其子公司独立开户,不存在银行账户共用情形,保证货币资金的独立存放和使用,不存在与关联方资金共管、银行账户归集的情形。 (3)是否存在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 关于发行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德勤所出具了德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关于反馈意见的回复师报(函)字(20)第 Q00825 号和德师报(函)字(21)第 Q00946 号《关于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中兴财光华所出具了中兴财光华审专字字(2022)第 321003 号《关于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 报告期内,公司均不存在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 (二)说明最近三年一期财务费用构成中利息支出、利息收入等明细情况,利息收入与货币资金余额是否匹配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利息费用 2,004.29 3,238.55 4,121.44 4,722.95减:利息收入 796.27 1,321.50 265.69 236.24手续费 69.19 195.68 161.42 128.68 合计 1,277.20 2,112.73 4,017.17 4,615.38 利息收入全部为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利息费用分为贷款利息费用和租赁负债利息费用,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贷款利息费用 1,991.43 3,227.39 4,121.44 4,722.95租赁负债利息费用 12.86 11.16 - - 合计 2,004.29 3,238.55 4,121.44 4,722.95 报告期内,公司利息收入与货币资金匹配性测算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货币资金平均余额 111,900.94 87,756.48 58,248.38 49,923.61利息收入 796.27 1,321.50 265.69 236.24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关于反馈意见的回复 项 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测算年利率 1.42% 1.51% 0.46% 0.47% 注:1、货币资金平均余额=(期初货币资金余额+期末货币资金余额)/2;2、2022 年1-6月测算年利率经年化处理。 (1)货币资金平均余额取数的影响 银行在计算存款利息时,以每天的账户余额为基础计算,而上表测算的货币资金平均余额是期初期末平均余额。基于公司货币资金每天变动,以货币资金平均余额为基础测算的利率与实际利率存在一定偏差。 (2)协定存款利率的影响 公司于 2021 年 1 月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银行存款相应增加。2021 年 3月开始,为提高资金收益率,公司与各家存款银行签订了协定存款协议。根据协议约定,存款余额高于约定的基本留存余额部分按照协定存款利率计算当期利息。各银行实际执行的协定存款利率在 1.00%-1.61%之间,较活期存款利率年、2020 年更高。 综上,公司利息收入与货币资金余额相匹配。 (三)结合货币资金及理财产品持有情况、资产负债情况以及经营资金需求情况,说明本次发行融资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 公司本次发行募投项目包括三个城市燃气工程项目及偿还银行借款,其中偿还银行借款拟使用 26,000.00 万元。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2.06.30 可自由支配金额库存现金 15.92 15.92银行存款 102,579.32 60,933.56其他货币资金 2,408.12 - 合计 105,003.35 60,949.48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 105,003.35 万元,其中,前次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关于反馈意见的回复募集资金余额中货币资金余额为 41,645.76 万元,专项用于前次募投项目建设;使用受到限制的其他货币资金余额为 2,408.12 万元,主要为履约保函保证金以及业务保证金。因此,实际可供公司自由支配的货币资金余额为 60,949.48 万元。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理财产品。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负债总额 255,279.21 万元,资产负债率 42.66%,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长期借款合计为 92,308.41 万元。 公司所处的燃气行业需要根据经营需求建设管网,投资金额较大,公司对上游天然气供应商均采用“先款后气”政策,营运资金需求较大。例如公司向中石油采购需提前支付 10 天预付款,并且需持续滚动付款保证预付款金额充足,否则可能面临断供的风险,影响日常经营。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账款余额分别为 8,243.69 万元、9,948.57 万元、19,826.14 万元和 11,234.22 万元,主要为日常经营支付的预付天然气款和管网工程材料款。 综上,结合公司货币资金、资产负债情况及经营资金需求,公司目前实际可供自由支配的货币资金余额小于银行借款,公司面临一定的偿债压力。通过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偿还银行借款具有现实必要性,可以有效优化资本结构,降低财务风险,缓解短期偿债压力,降低财务费用。 (四)报告期内有息负债金额较大的原因,流动比率、速动比率与可比公司存在差异的合理性 发行人有息负债金额较大与燃气行业经营模式高度相关,具体分析如下: (1)有息负债金额较大的具体原因 报告期内,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出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关于反馈意见的回复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13,328.04 337,917.09 306,845.62 307,349.80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7,201.65 12,238.39 9,148.62 9,351.11支付的各项税费 18,228.35 20,727.64 16,716.87 18,566.10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015.84 5,464.78 8,013.58 10,512.73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合计 240,773.88 376,347.90 340,724.69 345,779.73 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出规模较大,主要系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规模较大。燃气公司对上游采购天然气的结算政策为“先款后气”,需要持续保持足够的营运资金,除以经营活动产生的部分现金净流量投入作为运营资金外,公司主要合理使用银行借款满足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银行借款规模及占比情况如下: 指标 2022.0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银行借款(万元) 92,308.41 83,908.50 76,022.36 97,737.87银行借款占总资产比例 15.42% 16.30% 20.51% 26.11%资产负债率(合并) 42.66% 43.46% 50.01% 54.30% 整体来看,公司资产负债率、银行借款占总资产比例控制在合理水平,并呈逐年降低趋势。因此,为满足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保持一定规模的银行借款具有合理性;由于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大于银行借款利率,公司合理控制负债水平使用银行借款有利于经营业绩的提高。 (2)有息负债金额较大为燃气公司行业特征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银行借款余额(包括短期借款、长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及占当期负债总额的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陕天然气 89,074.38 14.29% 181,984.48 28.63% 214,127.62 30.96% 24.53%皖天然气 45.94% 88,371.61 37.92% 55,183.60 52.41% 52,755.96 55.25%贵州燃气 57.36% 340,678.04 54.08% 318,749.96 54.95% 57.73%深圳燃气 21.29% 228,521.78 11.41% 131,357.44 10.06% 21.03% 平均值 34.72% 209,888.98 179,854.65 39.64%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关于反馈意见的回复 公司名称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发行人 92,308.41 36.16% 83,908.50 76,022.36 97,737.87 48.07% % % 由上表可知: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银行借款余额分别为 157,235.57 万元、80,245.92 万元、贵州燃气、深圳燃气,与皖天然气相近。气,低于皖天然气和贵州燃气,与四家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相近。 综上,受燃气公司采购天然气预付款结算模式的影响,燃气公司普遍存在较大的资金需求,蓝天燃气有息负债金额较大符合燃气行业特征。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主要偿债指标对比情况如下: 项目 公司名称 2022.0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陕天然气 0.49 0.47 0.43 0.37 皖天然气 1.56 2.15 1.57 1.91 深圳燃气 0.60 0.56 0.59 0.60 流动比率 贵州燃气 0.63 0.70 0.50 0.52 平均值 0.82 0.97 0.77 0.85 公司 0.83 0.86 0.52 0.53 陕天然气 0.44 0.42 0.39 0.33 皖天然气 1.52 2.12 1.51 1.83 深圳燃气 0.52 0.48 0.55 0.54 速动比率 贵州燃气 0.54 0.61 0.42 0.41 平均值 0.76 0.91 0.72 0.78 公司 0.74 0.79 0.49 0.47 (1)公司与陕天然气、深圳燃气、贵州燃气比率接近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均高于陕天然气和贵州燃气。与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关于反馈意见的回复深圳燃气相比,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在2019年末和2020年末略低,2021年末和2022年6月末更高。 整体来看,公司与陕天然气、深圳燃气、贵州燃气相比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不存在显著差异,2021年1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后指标得到优化,体现了公司良好的资产负债结构和偿债能力。 (2)皖天然气比率高于其他公司的原因 上述五家燃气公司相比较,皖天然气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均明显高于其他四家公司,主要系其各期末货币资金和交易性金融资产占流动负债比率较高所致。 报告期各期末,五家燃气公司货币资金和交易性金融资产合计占流动负债比率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2022.0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陕天然气 30.93% 26.93% 22.61% 17.57%深圳燃气 18.21% 19.69% 39.05% 39.77%贵州燃气 25.01% 31.39% 12.80% 18.33%公司 52.68% 60.95% 36.49% 35.59% 平均值 31.71% 34.74% 27.74% 27.82% 皖天燃气 106.75% 177.30% 92.60% 92.67% 由上表可以看出,报告期各期末除皖天然气外,其他四家燃气公司货币资金和交易性金融资产占流动负债平均比率均小于35%,而皖天然气各期末均大于90%。 综上,公司与陕天然气、深圳燃气、贵州燃气相较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不存在显著差异,皖天然气明显高于其他公司主要系其货币资金和交易性金融资产占流动负债比例较高所致。 (五)保荐机构和会计师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和中兴财光华所主要采取了以下核查措施: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关于反馈意见的回复 (1)查阅发行人审计报告和已开立银行账户清单,对发行人银行存款与其他货币资金存放进行函证,了解发行人货币资金主要构成、具体用途、存放管理情况及受限情况; (2)查阅审计机构出具的 2019-2021 年关于发行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核查 2022 年 1-6 月情况,了解是否存在与关联方资金共管、银行账户归集、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等情形; (3)查阅发行人财务费用明细表、存款协议,测算分析利息收入与货币资金的匹配情况; (4)结合公司货币资金、资产负债情况及经营资金需求,判断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偿还银行借款的必要性; (5)查阅发行人和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及定期报告,对比银行借款余额及占当期负债总额比例;分析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出明细,查看公司天然气采购合同;分析报告期内发行人银行借款余额、资产负债率变动情况;对比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分析差异原因。 经核查,招商证券和中兴财光华所认为: (1)公司使用权受限的资金主要为履约保函保证金和业务保证金,报告期内不存在与关联方资金共管、银行账户归集、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等情形; (2)报告期内,公司利息收入与货币资金余额相匹配; (3)公司目前实际可供自由支配的货币资金余额小于银行借款,公司面临一定的偿债压力,通过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偿还银行借款具有现实必要性; (4)受行业采购天然气预付款结算模式的影响,燃气公司普遍存在较大的资金需求,蓝天燃气有息负债金额较大符合燃气行业特征;公司与陕天然气、深圳燃气、贵州燃气相较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不存在显著差异,皖天然气明显高于其他公司主要系其货币资金和交易性金融资产占流动负债比例较高所致。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关于反馈意见的回复趋势。请申请人补充说明:(1)公司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政策、坏账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较大差异及原因分析。(2)公司账龄在 1 年以上的应收账款长期未回款的原因;并结合应收账款账龄、期后回款、主要应收账款客户的经营情况等,说明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3)自 2021 年起应收账款占收入比例增长的原因,与公司“先款后气”的支付政策是否匹配,是否存在放宽信用政策、调整预存燃气款等刺激销售情形。(4)报告期内预付款金额增长的原因,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一致;预付款项主要支付对象是否为公司主要供应商。(5)结合存货库龄、存货状态、期后存货周转等情况说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未对工程施工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一致。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 (一)公司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政策、坏账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较大差异及原因分析 公司名 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政策 称 对于应收账款、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 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 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计提方法如 下: 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陕天然气 据信用风险特征划分应收账款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本公司将划分为风险组合的应收账款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账龄)进行 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 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计算预期信用损 失。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账款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 值客观证据的应收账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 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 损失。皖天然气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 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 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根据以前年度按账龄划分的各段应收款项实际损失率作为基础,结合现 时情况确定本期各账龄段应收款项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据此计算本期 应计提的坏账准备。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关于反馈意见的回复 公司名 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政策 称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本集团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 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 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 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 一阶段,本集团按照未来 12 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 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 本集团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 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集团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深圳燃气 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集团假设其信用 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认定为处于第一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未 来 12 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集团依 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 失。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集团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 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 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本公司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 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 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 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 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 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 具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 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贵州燃气 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 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通常逾期超过 30 日, 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 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基于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 划分为三个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 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该组合按其预期信用 损失率计提坏账准备。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账款已经发生信用减 值,则本公司对该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并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本公司对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本公司对由新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账款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 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对应收款项分为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和按信用风险特征 公司 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项计提坏账准备。单项进行减值测试,按照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 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关于反馈意见的回复 公司名 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政策 称 关性对应收款项进行分组。这些信用风险通常反映债务人按照该等资产的合 同条款偿还所有到期金额的能力,并且与被检查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测算相 关。 注: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政策来自各家公司 2021 年年报。 账龄 陕天然气 皖天然气 深圳燃气 贵州燃气 公司 注: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来自各家公司 2021 年年报。 经比较各家燃气公司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政策及比例,可以得出以下结论:为单项计提和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合理;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比,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更加严格谨慎,不存在较大差异。 (二)公司账龄在 1 年以上的应收账款长期未回款的原因;并结合应收账款账龄、期后回款、主要应收账款客户的经营情况等,说明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账龄在 1 年以上的应收账款余额为 2,170.52 万元,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为 12.49%,占总资产的比例为 0.36%,金额及占比均较小。 前十名账龄 1 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客户中,因涉及政府项目审批周期较长导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关于反馈意见的回复致未及时回款的金额占比为 91.36%,具体期后回款金额及未还款原因如下: 截至 2022.11.30 客户名称 金额 未回款原因 已回款金额长垣县黄河滩区居民拆建工作办公室 1,023.55 290.00 政府项目,审批周期较长上蔡县卧龙街道办事处 175.48 - 政府项目,审批周期较长蒋庄乡黄河滩区居民迁建工程建设管理局北京政泉置业有限公司驻马店分公司 50.68 - 正在办理结算评审河南正华置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44.87 - 正在办理结算评审延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3.22 - 政府项目,审批周期较长延津县上宅置业有限公司 42.49 32.20 政府项目,审批周期较长靳堂乡黄河滩区居民迁建工程建设管理局汝南县恒博铝业科技有限公司 39.05 39.05 已回款河南华之源置业有限公司延津分公司 34.06 - 政府项目,审批周期较长 合计 1,557.27 386.08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账龄及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合计 17,372.37 100.00% 8,630.18 100.00% 2,675.82 100.00% 1,664.28 100.00% 截至2022年11月30日,公司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0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应收账款余额 17,372.37 8,630.18 2,675.82 1,664.28期后回款金额 14,447.99 7,056.32 2,099.71 1,373.77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关于反馈意见的回复 项目 2022.0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回款比例 83.17% 81.76% 78.47% 82.54% 截至 2022 年 11 月 30 日,公司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期余额后回款比例分别为 82.54%、78.47%、81.76%、83.17%,公司整体期后回款情况较好。 截至 2022 年 11 月 30 日,报告期各期末前五名应收账款客户期后回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 2022.11.30 年度 序号 名称 应收账款 期后回款率 期后回款金额 室 合计 10,117.53 8,549.98 84.51% 长垣县黄河滩区居民拆建工作办公 室 年度 合计 4,232.11 3,498.56 82.67% 长垣县黄河滩区居民拆建工作办公 室 年度 合计 692.44 692.44 100.00% 年度 北京政泉置业有限公司驻马店分公 司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关于反馈意见的回复 截至 2022.11.30 年度 序号 名称 应收账款 期后回款率 期后回款金额 合计 330.09 263.06 79.69% 截至 2022 年 11 月 30 日,报告期各期末前五名应收账款客户中尚未全部回款的客户有四家,分别为:新郑市和力热力有限公司、长垣县黄河滩区居民拆建工作办公室、北京政泉置业有限公司驻马店分公司、延津县司寨乡后司寨村村民委员会,其中新郑市和力热力有限公司、长垣县黄河滩区居民拆建工作办公室为政府项目,延津县司寨乡后司寨村村民委员会为村集体项目,北京政泉置业有限公司驻马店分公司为居民小区项目。 公司主要应收账款客户主要为长期合作客户,经营情况正常,不存在信用或财务状况出现大幅恶化的情形。 (1)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政策 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均采用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将应收款项分为单项计提和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充分考虑了客户的实力与信用等因素,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比,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更加严格谨慎。具体详见本题(一)部分回复。 (2)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不存在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情形,按账龄信用风险特征计提坏账准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0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关于反馈意见的回复 项目 2022.0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合计 1,212.92 596.40 229.67 138.94 综上,可以得出以下结论:较好,最近一期末 1 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占比高达 87.51%。主要应收账款客户合作时间较长且经营情况稳定。谨慎。 因此,公司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充分。 (三)自 2021 年起应收账款占收入比例增长的原因,与公司“先款后气”的支付政策是否匹配,是否存在放宽信用政策、调整预存燃气款等刺激销售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营业收入及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2.0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应收账款余额 17,372.37 8,630.18 2,675.82 1,664.28营业收入 244,726.81 390,089.41 355,183.89 363,259.98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比例 注:2022 年 6 月 30 日应收账款余额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经年化处理。有所增加,主要与 2021 年以来天然气价格持续上涨导致期末结算应收天然气款增加所致。考虑到公司应收账款余额整体控制在合理水平且期后回款情况较好,该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关于反馈意见的回复收入比例由 0.75%提高至 2.21%。应收账款余额增加主要系部分客户月末结算应收燃气款超过其预存燃气款导致,次月起陆续收回。截至 2022 年 11 月 30 日,装款外已全部收回,该项目为政府项目审批周期较长,目前已回款 290 万元,公司按照坏账政策计提了坏账准备。营业收入比例由 2.21%提高至 3.55%。应收账款余额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方面系上半年全球天然气价格持续高企,公司期末结算部分客户应收燃气款超过其预存燃气款;另一方面系受新冠疫情影响,河南部分地区客户的终端用户因停工减产原因未及时支付回款,影响了公司客户向蓝天燃气及时支付燃气款,随着河南新冠疫情逐渐得到控制,上市公司已陆续收回应收燃气款。截至 2022 年 11月 30 日,2022 年 6 月末的应收账款已回款 83.17%。 报告期内,公司采取“先款后气”的支付政策,客户提前向公司预交预付款,公司与客户每周、月末进行结算、开票。 燃气行业均采用“先款后气”的销售政策,公司与下游客户签署的天然气购销合同对应的预付款计算公式为:当时的合同价格×下一周期日计划气量×收取预付款的合同价格,由此导致应收天然气款大于预收天然气款。向蓝天燃气及时支付燃气款。 因此,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变动情况与“先款后气”的支付政策相匹配。 (1)2021 年以来受天然气价格持续上涨及新冠疫情影响,公司应收账款余 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关于反馈意见的回复 额相应增加,但公司“先款后气”的销售政策未发生变更。 (2)2021 年以来受天然气价格持续上涨影响,中游管道燃气运营商业绩变 现优异。蓝天燃气 2021 年和 2022 年 1-6 月,净利润分别同比增长 26.45%和 气市场表现出强烈的卖方市场特征。中游管道燃气运营商向上游中石油等供应 商争取气量,下游城市燃气公司、燃气电力企业向中游管道燃气运营商争取气 量。中游管道燃气运营商设置合作客户门槛,选择更优质的客户合作,客观条 件上不会放宽信用政策、调整预存燃气款刺激销售。 综上,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变动的原因合理,不存在放宽信用政策、调整预 存燃气款等刺激销售情形。 (四)报告期内预付款金额增长的原因,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一致;预 付款项主要支付对象是否为公司主要供应商 (1)报告期内预付款金额增长的原因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款项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合计 100.00% 100.00% 9,948.57 100.00% 8,243.69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以 1 年以内账龄的预付款项为主,主要系向上游供应 商预付的天然气款和管网工程材料款。 加,其中 2021 年末同比增加 9,877.57 万元,主要系天然气价格上涨气源紧张导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关于反馈意见的回复致。2021 年末较 2020 年末,公司向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销售河南分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分公司河南天然气销售中心预付的天然气款合计增加 7,000.83 万元。 (2)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一致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预付款项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公司名称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增长率 金额陕天然气 12,471.97 -11.65% 14,116.02 12.62% 12,534.04 -67.26% 38,283.56皖天然气 26,851.53 383.52% 5,553.31 -59.80% 13,813.64 -27.22% 18,981.27深圳燃气 145,721.90 154.12% 57,343.81 51.88% 37,755.43 103.89% 18,517.46贵州燃气 7,968.11 -38.68% 12,993.55 -19.98% 16,238.71 105.66% 7,895.75 公司 11,234.22 -43.34% 19,826.14 99.29% 9,948.57 20.68% 8,243.69 由上表可以看出,不同燃气公司预付款项变动方向、变动幅度均不相同,可比性较低,这与不同燃气公司与中石油、中石化在各省分公司关于预付款项的要求各有不同相关。 从年末预付款项余额来看,报告期各期末,陕天然气、皖天然气、深圳燃气、贵州燃气平均余额分别为 19,351.40 万元、16,299.94 万元、64,834.65 万元和 公司预付款项支付对象均为天然气和管网工程主要供应商,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 供应商名称 款项性质 金额 占比(%)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销 天然气款 3,877.21 34.51% 售河南分公司 湖南省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工程款 1,609.27 14.32%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分公 天然气款 1,286.64 11.45% 信阳中能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材料款 1,079.62 9.61% 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沙市钢管 材料款 626.26 5.57% 分公司 合计 8,479.00 75.47%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关于反馈意见的回复 年度 供应商名称 款项性质 金额 占比(%)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销 天然气款 11,119.89 56.09% 售河南分公司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分公 天然气款 4,292.51 21.65% 司河南天然气销售中心 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沙市钢管 材料款 1,874.67 9.46% 信阳中能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材料款 953.85 4.81% 中联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 天然气款 456.51 2.3% 合计 18,697.43 94.31%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销 天然气款 5,144.35 51.71% 售河南分公司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分公 天然气款 3,267.22 32.84% 司河南天然气销售中心 河南安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天然气款 1,157.23 11.63% 宝鸡宝管石油专用管有限公司 天然气款 75.68 0.76%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河南驻马店 天然气款 15.69 0.16% 石油分公司 合计 9,660.17 97.10%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销 天然气款 5,074.07 61.55% 售河南分公司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分公 天然气款 2,276.94 27.62% 司华北天然气销售中心 河南安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天然气款 421.89 5.12% 河南中原昆仑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天然气款 100.00 1.21% 郑州华润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天然气款 62.96 0.76% 合计 7,935.85 96.26% (五)结合存货库龄、存货状态、期后存货周转等情况说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未对工程施工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一致提是否充分 (1)存货库龄、存货状态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库存商品 2,456.12 14.75% 1,814.60 13.45% 3,130.93 59.47% 1,836.67 19.33%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关于反馈意见的回复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原材料 3,589.82 21.55% 2,579.99 19.12% 1,890.77 35.91% 2,104.12 22.15%周转材料 262.30 1.57% 245.12 1.82% 242.89 4.61% 237.62 2.50%工程施工 10,346.94 62.12% 8,856.25 65.62% - 0.00% 5,322.16 56.02% 合 计 16,655.18 100.00% 13,495.96 100.00% 5,264.59 100.00% 9,500.57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库龄情况如下: 项 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合计 100.00% 100.00% 5,264.59 100.00% 9,500.57 100.00% 公司存货由工程施工、原材料、库存商品、周转材料构成。其中,库存商品次月实现销售,工程施工基本在 3 个月以内实现销售,原材料与燃气安装工程相关及时被消耗,公司存货库龄较短,1 年以上的存货均为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 1 年以内库龄的存货占比在 96%以上,存货结转时间较短,均处于正常状态,不存在大量长期未使用或销售的存货。 (2)期后存货周转 单位:万元 存货期后结转金额 项 目 存货余额 期后结转率 截至 2022 年 11 月 30 日,报告期各期末的存货期后周转率分别为 98.49%、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关于反馈意见的回复 综上,发行人存货以 1 年以内库龄为主,存货均处于正常状态,期后周转率高,存货不存在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情形,因此存货未计提跌价准备是合理的。公司一致 工程施工为燃气安装工程业务涉及的建造合同形成的未结算资产。公司通常在与客户签订安装工程合同时预收安装工程款,预收安装工程款减去相关税费可以覆盖工程施工成本,因此工程施工减值风险较低。 公司对于工程施工按单个工程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报告期各期末,各项工程已发生的成本加上预计领用材料成本及支付的劳务费均低于合同约定的工程安装金额,工程施工不存在减值迹象,因此工程施工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陕天然气、皖天然气、深圳燃气、贵州燃气也均未对该类存货计提跌价准备。 (六)保荐机构和会计师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和中兴财光华所主要采取了以下核查措施: (1)查阅发行人及可比上市公司 2021 年审计报告,对比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政策及计提比例,查阅应收账款坏账计提企业会计准则; (2)查阅发行人应收账款账龄表和明细表,统计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了解尚未回款应收账款客户的具体原因及经营情况,结合坏账会计政策及坏账计提情况判断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3)计算报告期内应收账款余额与营业收入的比例变动,了解应收账款变动的原因,查阅主要客户销售合同了解预付款的计算方法,查看行业研究报告,访谈发行人总经理,分析判断发行人是否存在放宽信用政策、调整预存燃气款等刺激销售情形; (4)查阅发行人预付账款明细表,了解余额变动原因及支付对象,统计同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关于反馈意见的回复行业可比上市公司预付账款变动情况并进行对比分析; (5)查阅发行人存货库龄表及期后结转情况,现场抽查存货状态;结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存货跌价计提政策,分析判断未对工程施工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合理性。 经核查,招商证券和中兴财光华所认为: (1)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均采用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充分考虑了客户的实力与信用等因素,计提比例合理,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比,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更加严格谨慎,不存在较大差异; (2)发行人应收账款账龄以 1 年以内为主,应收账款整体管理能力较好,回款较为及时,无法收回的比例低,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比,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更加严格谨慎,公司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充分; (3)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变动的原因合理,与“先款后气”的支付政策相匹配,不存在放宽信用政策、调整预存燃气款等刺激销售情形; (4)公司预付款项支付对象均为天然气和管网工程主要供应商,余额变动具有合理性;不同燃气公司预付款项变动方向、变动幅度均不相同,可比性较低; (5)发行人存货以 1 年以内库龄为主,存货均处于正常状态,期后周转率高,存货不存在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情形,因此存货未计提跌价准备是合理的;工程施工不存在减值迹象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做法一致。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关于反馈意见的回复长输管线的销量与输送能力较为稳定。请申请人补充说明:(1)固定资产规模与输送能力、营业收入的匹配性,并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进行对比分析。(2)列示报告期各期末城市管网工程相关项目完工进度情况,是否存在建设期较长进度缓慢的情况,是否存在未及时转固的情形,结合项目进展情况及预期达产效果,说明相关资产减值计提是否充分;(3)在建工程中“工程物资”的主要构成,报告期内余额增长的原因。(4)结合最近三年及一期长期股权投资标的公司的经营情况说明各标的公司是否存在减值迹象,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 (一)固定资产规模与输送能力、营业收入的匹配性,并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进行对比分析 项目 /固定资产(万元) 248,129.25 235,593.17 238,797.83 220,598.43输送能力(亿立方米/年) 25.70 25.70 25.70 25.70营业收入(万元) 244,726.81 390,089.41 355,183.89 363,259.98 (1)固定资产规模与输送能力的匹配性 公司在河南省内主要从事管道天然气业务和城市天然气业务,燃气管网按层级分为高压长输管道、地方输配支线以及城市管网,高压长输管道接入西气东输一线、二线引入气源,地方输配支线和城市管网配合接入高压长输管道供给用气区域。 公司拥有豫南支线、南驻支线、博薛支线、许禹支线四条高压天然气长输管道,全长 476.68 公里;拥有驻东支线(驻马店市至周边区县)、新长输气管道(卫辉首站至长垣、原阳、封丘、延津)两条地方输配支线,全长约 302.63 公里。公司向郑州市、新郑市、许昌市、漯河市、驻马店市、平顶山市、信阳市、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关于反馈意见的回复新乡市、长葛市、尉氏县等地供应天然气。公司取得了驻马店中心规划区、正阳县、上蔡县、新蔡县、确山县、泌阳县、平舆县、遂平县、汝南县、西平县、新郑市城区、薛店镇、封丘县、延津县、原阳县、长垣县、长葛市、尉氏县等特定区域的燃气特许经营权,所在地区城市管网总长度约 3,566.28 公里。 高压长输管道接入外部气源为公司供气主干线,决定了公司整体长输管线输送能力。公司主要高压长输管道最早于 2002 年开工建设,先后建成通气,米。此后,公司未再新建直接接入气源的高压长输管道,长输管线输送能力也一直未发生变化。 公司固定资产以燃气管网为主,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燃气管网净值占固定资产比例为 91.72%。公司固定资产净值由 2019 年末的 220,598.43 万元增加至的是扩大管网覆盖范围,加快拓展城市及乡镇燃气业务,进一步向下游产业链条延伸。 综上,公司 2015 年 9 月建成博薛支线后未再新建直接接入气源的高压长输管道,因此报告期内公司长输管线输送能力一直为每年 25.70 亿立方米。报告期内,公司固定资产增加主要来自于城市燃气管网的增加,城市燃气管网总长度由 2019 年末的 2,486.49 公里增加至 2022 年 6 月末的 3,566.28 公里。公司固定资产中燃气管网的建设情况与长输管线输送能力相匹配。 (2)固定资产规模与营业收入的匹配性 报告期内,公司固定资产规模与营业收入对应情况如下: 项目 /固定资产(万元) 248,129.25 235,593.17 238,797.83 220,598.43营业收入(万元) 244,726.81 390,089.41 355,183.89 363,259.98营业收入/固定资产 1.97 1.66 1.49 1.65 注:2022 年 1-6 月,营业收入/固定资产比例经年化处理。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关于反馈意见的回复 报告期内,公司单位固定资产实现的营业收入(营业收入/固定资产)分别为 1.65、1.49、1.66 和 1.97,整体呈上升趋势。当年受新冠疫情影响,公司管道天然气销售收入同比减少所致,2020 年管道天然气销售收入同比减少 7,197.29 万元。 公司管道天然气销售收入同比减少,主要系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降低所致,管道天然气平均销售价格由 2019 年的 2.18 元/方降为 2020 年的 2.10 元/方。受新冠疫情对工业生产的冲击,2020 年世界油气产量和消费量均降幅明显,世界油气价格低位震荡,天然气消费需求疲软、价格持续低迷,导致全球天然气产量出现 10 年来首次负增长。 亨利港天然气月均现货价格 (美元/百万英热单位) 数据来源:wind年与上年同比,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增加 35,450.01 万元,涨幅 10.00%。其中,管道天然气销售收入增加 18,548.99 万元,涨幅 8.73%;城市天然气销售收入增加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关于反馈意见的回复提高所致,管道天然气平均销售价格由 2020 年的 2.10 元/方升为 2021 年的 2.33元/方。当年全球天然气价格表现出持续上涨的走势,直至 12 月才出现回落,导致 2021 年天然气价格持续上涨主要系以下两方面的原因:一是,全球新冠疫情好转,复工复产推动天然气消费;二是,在“双碳”目标及能源转型背景下,天然气成为抢手能源。升所致,2021 年城市天然气销量和平均销售价格同比分别增加 18.16%和 11.30%。主要原因为营业收入的同比增加。2022 年 1-6 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44,726.81万元,同比增加 54,964.09 万元,增幅 28.96%。一方面,管道天然气销售收入同比增长 27.23%,系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增加所致,2022 年天然气价格持续高企,上半年管道燃气平均销售单价较同期上涨 34.91%。另一方面,城市天然气销售收入同比增长 50.51%,系城市天然气销售量价齐升所致,2022 年城市燃气采购价格上涨传导至下游工商业用户,终端用户燃气需求同比增加,上半年城市天然气平均销售单价和销量分别上涨 18.67%和 26.83%。 综上,报告期内,公司单位固定资产实现的营业收入分别为 1.65、1.49、与营业收入相匹配。 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 2021 年(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固定资产、营业收入、长输管线输送能力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营业收入/ 期末固定资产净 长输管线 公司名称 营业收入 期末固定资产净 值 输送能力 值 陕天然气 822,535.82 756,263.33 165 亿立方米 0.92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关于反馈意见的回复 营业收入/ 期末固定资产净 长输管线 公司名称 营业收入 期末固定资产净 值 输送能力 值 皖天然气 222,090.20 493,667.18 2.22 米 贵州燃气 454,196.08 508,765.62 / 1.12 深圳燃气 1,369,103.20 2,141,473.42 / 1.56 公司 235,593.17 390,089.41 25.70 亿立方米 1.66 注:1、数据来自各家公司公开披露资料;2、皖天然气长输管线输送能力为 2020 年数据。 (1)固定资产与长输管线输送能力的匹配性对比 贵州燃气和深圳燃气主要从事城市燃气业务,不涉及长输管线输送能力。陕天然气和皖天然气同时从事管道天然气业务和城市燃气业务,长输管线年输送能力分别为 165 亿立方米和 144.70 亿立方米。 天然气长输管线工程建设需要取得所在省发改委批复,管网路线、长度、管径、设计压力、输送能力符合所在省份整体天然气管网建设方案,燃气公司获得批复建设的长输管线输送能力也与各省天然气竞争状况、建设时间相关。 不同燃气公司固定资产与长输管线输送能力之比不具可比性,主要原因为:长输管线输送能力理论上与长输管网资产价值对应,燃气公司固定资产中的管网资产既包括了长输管网资产也包括了地方输配支线管网、城市管网,管网资产未区分统计不同类型的燃气管网资产。 (2)固定资产与营业收入的匹配性对比 鉴于固定资产累计折旧情况影响了不同燃气公司的匹配性对比,考虑累计折旧因素后,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 2021 年(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固定资产、营业收入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营业收入/ 公司名称 期末固定资产原值 营业收入 期末固定资产原值 陕天然气 1,397,639.93 756,263.33 0.54 皖天然气 336,330.25 493,667.18 1.47 贵州燃气 630,687.20 508,765.62 0.81 深圳燃气 1,905,916.13 2,141,473.42 1.12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关于反馈意见的回复 营业收入/ 公司名称 期末固定资产原值 营业收入 期末固定资产原值 公司 324,811.50 390,089.41 1.20市公司分别为 0.54、1.47、0.81、1.12,公司高于陕天然气、贵州燃气、深圳燃气,略低于皖天然气,该比率与公司经营状况和未来投资规划相关。总体来看,公司表现出较好的单位固定资产投资营业收入转化。 (二)列示报告期各期末城市管网工程相关项目完工进度情况,是否存在建设期较长进度缓慢的情况,是否存在未及时转固的情形,结合项目进展情况及预期达产效果,说明相关资产减值计提是否充分较长进度缓慢的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城市管网工程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类别 项目名称 2022.0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驻马店乡镇天然气利用 工程募投项目 驻马店乡镇天然气利用 工程(新蔡县) 蓝天燃气城市管网工程 53.63 891.03 豫南燃气城市管网工程 9,965.96 6,052.81 4,284.25 3,428.54非募投项目 新长燃气城市管网工程 359.38 513.89 777.30 1,748.68 新郑燃气城市管网工程 370.00 313.61 145.83 337.51 合计 40,360.38 31,690.36 9,490.52 7,386.20 城市管网工程(募投项目)建设期为 4 年,2019 年 8 月开工建设,全部工程预计将于 2023 年 6 月建设完成,建设进度与计划相符,不存在建设期较长进度缓慢的情况,具体进度情况详见本回复报告第 7 题之“(一)说明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是否与计划相符,是否存在延期及延期原因”相关回复。 城市管网工程(非募投项目)均按照工程计划施工建设,不存在建设期较长进度缓慢的情况,报告期各期末,工程进度情况如下: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关于反馈意见的回复 项目类别 项目名称 2022.0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非募投项 城市管网工程 34.89% 88.08% 45.41% 40.74%目 注:工程进度=非募投城市管网工程期末在建工程余额÷投资概算。 报告期内,公司在建工程-城市管网工程转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在建工程-城市管网工 报告期 本期转固金额 转固标准 程期末余额 验收、试运行完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 验收、试运行完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 验收、试运行完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 验收、试运行完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 公司制定了相关内控制度管理城市管网工程的建设,严格把控工程的质量和进度。工程建设完成后,公司工程部及监理单位对已建成的燃气管道及设施运行情况进行验收检查,验收合格后出具验收报告,试运行完成后相应结转入固定资产,并于次月开始计提折旧。 公司在建工程转固的标准和时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燃气管网工程验收并试运行合格后按时转固,不存在未及时转固的情形。 (1)项目进展情况及预期达产效果 公司在建工程中城市管网工程包含募投项目及非募投项目。 募投项目进展情况详见本回复报告第 7 题之“(一)说明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是否与计划相符,是否存在延期及延期原因”相关回复。根据前次募投项目效益预测,项目达产后预计每年增加驻马店城市燃气输气量 32,286万方。 非募投项目为公司下属城市燃气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建设的城市管网工程,各项工程均按照计划施工建设,不存在建设期较长进度缓慢的情况。非募投项目达产后将相应升级输配系统、增加供气能力,更好地满足特许经营范围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关于反馈意见的回复内终端用户的用气需求。 (2)相关资产减值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在建工程不存在减值迹象,未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原因分析如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下列迹象的,表明资产可能发生了减值:用而预计的下跌;2)企业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 者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3)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 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企业计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4)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5)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6)企业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如资产所创造的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亏损)远远低于(或者高于)预计金额等;7)其他表明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 从资产状况来看,公司在建工程以燃气管道为主,相关市价不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形,且敷设的燃气管道需要符合国家规定标准,未出现损坏、过时、闲置、 终止使用或计划提前处置的情况。 从内部运营情况来看,发行人新建项目达产后整体预期经济效益较好,不存在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的情况。 从外部环境来看,近年来,国家推出一系列“双碳”支持性政策鼓励绿色能源产业发展,公司所在的河南省用气量逐年增加,市场空间仍将持续增长。 综上,公司在建工程不存在减值迹象,故未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的规定。 (三)在建工程中“工程物资”的主要构成,报告期内余额增长的原因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中工程物资构成情况如下: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关于反馈意见的回复 单位:万元 类别 2022.0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阀门 197.37 104.03 117.18 188.90 管件 1,622.59 2,321.40 495.11 541.48 仪表 550.80 316.79 133.20 164.72 其他 541.47 43.30 297.10 218.07 合计 2,912.23 2,785.53 1,042.59 1,113.17 公司因燃气管网工程项目建设的需要,每年进行大量的管网材料采购。 报告期内,2021 年末和 2022 年 6 月末较以前年度末工程物资余额增加,主要系公司 2021 年 1 月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后推进建设募投项目产生较大的材料采购需求所致。 (四)结合最近三年及一期长期股权投资标的公司的经营情况说明各标的公司是否存在减值迹象,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持股比 公司名称 2022.0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例郑州航空港兴港燃气有限公司 29.00% 6,365.38 6,363.20 6,229.15 6,072.33驻马店市天然气储运有限公司 30.00% 2,537.24 2,709.80 2,699.43 2,699.41河南蓝天中油洁能科技有限公司 合计 8,902.63 9,073.00 8,928.58 10,420.47 注:2020 年 3 月,公司将持有的河南蓝天中油洁能科技有限公司 50%股权出售。 报告期内,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状况如下: 重大法律诉 重大行政处 公司名称 经营异常 严重违法 讼 罚郑州航空港兴港燃气有限公司 无 无异常 无 无驻马店市天然气储运有限公司 无 无异常 无 无河南蓝天中油洁能科技有限公司 无 无异常 无 无 报告期内,长期股权投资标的公司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关于反馈意见的回复 公司名称 报表项目 /2022.0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资产总额 35,634.11 37,416.56 35,792.70 31,261.71 净资产 21,949.59 21,942.07 21,479.83 20,939.07郑州航空港兴港燃气有限公司 营业收入 2,933.78 9,043.73 5,713.12 4,652.54 净利润 -19.57 1,512.49 1,301.27 906.84 资产总额 31,935.38 27,667.21 24,105.11 13,135.17 净资产 8,457.48 9,032.66 8,998.10 6,748.03驻马店市天然气储运有限公司 营业收入 321.75 484.32 净利润 -583.86 34.56 0.08 -0.10 资产总额 / / / 3,629.80河南蓝天中油洁能 净资产 / / / 3,297.47科技有限公司 营业收入 / / / 3,110.93 净利润 / / / 257.00 注:财务数据来自发行人审计报告及财务报告中重要合营、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规定,结合实际情况来认定合营企业、联营企业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财务状况发生严重恶化、所处行业市场环境发生不利的变化或有证据表明该项投资实质上已经不能再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其他情形等。有确凿证据表明合营、联营企业存在减值迹象的,将进行减值测试,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并与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比较,以确定是否发生减值。 郑州航空港兴港燃气有限公司主营城市燃气业务,属于天然气行业。2019年至 2021 年,郑州航空港兴港燃气有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收入呈增长趋势。告期内总资产、净资产规模保持稳定,所处天然气行业市场发展空间广阔,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此项长期股权投资不存在明显减值迹象,故未计提减值准备。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关于反馈意见的回复 驻马店市天然气储运有限公司主营天然气储气、调峰,属于天然气行业,偿付利息导致亏损。结合其报告期内总资产、净资产规模保持稳定,天然气行业市场发展空间广阔,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此项长期股权投资不存在明显减值迹象,故未计提减值准备。 河南蓝天中油洁能科技有限公司主营加气站业务,属于天然气行业。2019年河南蓝天中油洁能科技有限公司营业收入 3,110.93 万元,净利润 257.00 万元,经营状况良好。2019 年末,该项长期股权投资不存在减值迹象,故未计提减值准备。2020 年 3 月,蓝天燃气将持有的河南蓝天中油洁能科技有限公司 50%股权出售。 综上,报告期内各标的公司经营状况良好,总资产、净资产规模较为稳定,结合天然气行业市场发展空间广阔的背景,各项长期股权投资不存在减值迹象,故未计提减值准备是合理的。 (五)保荐机构和会计师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和中兴财光华所主要采取了以下核查措施: (1)查阅公司审计报告及定期报告、长输管线建设核准文件,计算报告期内固定资产与营业收入的比率变动并结合天然气市场数据和公司经营数据分析变动原因;查阅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对比各家公司固定资产与营业收入的比率情况; (2)查阅公司在建工程明细表、投资概算表,抽取样本检查建设项目相关建设合同、监理报告、验收报告、付款单据等凭证;结合主要在建工程项目进展情况及达产效果,判断在建工程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减值准备计提情况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3)获取工程物资明细表,比对分析余额变动的原因,抽查样本采购合同、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关于反馈意见的回复付款单据; (4)查阅发行人审计报告及财务报告了解长期股权投资构成及参股公司财务数据,网络检索参股公司是否存在重大违法违规情形,查阅参股公司工商信息,分析判断长期股权投资未计提减值准备的合理性。 经核查,招商证券和中兴财光华所认为: (1)公司固定资产中燃气管网的建设情况与长输管线输送能力相匹配,单位固定资产实现的营业收入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固定资产投入及实际经营情况,固定资产规模与营业收入相匹配;不同燃气公司固定资产与长输管线输送能力之比不具可比性;公司营业收入与期末固定资产原值之比高于陕天然气、贵州燃气、深圳燃气,略低于皖天然气,公司表现出较好的单位固定资产投资营业收入转化; (2)公司在建工程转固的标准和时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不存在未及时转固的情形;公司在建工程不存在减值迹象,故未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的规定; (3)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后推进建设募投项目产生较大的材料采购需求,工程物资余额相应增加; (4)报告期内各标的公司经营状况良好,总资产、净资产规模较为稳定,结合天然气行业市场发展空间广阔的背景,各项长期股权投资不存在减值迹象,故未计提减值准备是合理的。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关于反馈意见的回复今,公司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投资,下同)情况。(2)最近一期末是否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含类金融投资)的情形,并将财务性投资总额与公司净资产规模对比、类金融业务收入利润与公司收入利润对比说明本次募集资金的必要性和合理性。(3)结合公司是否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及该类基金设立目的、投资方向及投资标的、投资决策机制、收益或亏损的分配或承担方式及公司是否向其他方承诺本金和收益率的情况,披露公司是否实质上控制该类基金并应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其他方出资是否构成明股实债的情形,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投资,下同)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回复报告出具日,公司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或类金融投资的情况。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河南省内的管道天然气业务、城市燃气业务等,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存在经营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和小贷业务等类金融业务的情况。因此,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回复报告出具日,公司未经营类金融业务,亦无拟实施类金融业务的计划。 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回复报告出具日,公司不存在设立、投资或拟设立、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的情形。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关于反馈意见的回复 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回复报告出具日,公司不存在资金拆借的情形,亦无拟实施资金拆借的计划。 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回复报告出具日,公司不存在将资金以委托贷款的形式借予他人的情形,亦无拟实施委托贷款的计划。 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回复报告出具日,公司不存在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的情形,亦无拟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的计划。 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回复报告出具日,公司不存在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的情形,亦无拟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的计划。 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回复报告出具日,公司不存在投资金融业务的情形,亦无拟投资金融业务的计划。 综上所述,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回复报告出具日,公司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或类金融投资的情况。 (二)最近一期末是否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含类金融投资)的情形,并将财务性投资总额与公司净资产规模对比、类金融业务收入利润与公司收入利润对比说明本次募集资金的必要性和合理性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含类金融投资)的情形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关于反馈意见的回复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含类金融投资)的情形。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财务报表中可能涉及财务性投资的科目情况如下: 项目 账面价值(万元) 是否包含财务性投资其他应收款 426.41 否其他流动资产 8,564.69 否长期股权投资 8,902.63 否其他非流动资产 2,966.78 否 (1)其他应收款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为 426.41 万元,主要为保证金和应收迁建补偿款,金额较小,不涉及财务性投资(含类金融投资)。 (2)其他流动资产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其他流动资产账面价值为 8,564.69 万元,为预缴税金和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不涉及财务性投资(含类金融投资)。 (3)长期股权投资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为 8,902.63 万元,为对郑州航空港兴港燃气有限公司和驻马店市天然气储运有限公司的股权投资,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被投资单位 持股比例 值郑州航空港兴港燃气有限公司 6,365.38 29%驻马店市天然气储运有限公司 2,537.24 30% 根据中国证监会《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2020 年 6 月修订)》之问题 15“财务性投资”的要求: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以收购或整合为目的的并购投资,以拓展客户、渠道为目的的委托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关于反馈意见的回复贷款,如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 截至本回复报告出具日,郑州航空港兴港燃气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郑州航空港兴港燃气有限公司成立时间 2016 年 11 月 28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0100MA3XFG323C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向焕荣住所 郑州市航空港区如荼路与宜之街交叉口锦荣信息科技园 11 号楼六楼 城市燃气及相关产品的技术开发、销售(凭有效许可证经营);普通货 物道路运输;仓储建设;城市燃气工程设计及施工;燃气设备的销经营范围 售与售后;燃气设施的维护;汽车加气站的建设;天然气汽车改装 相关技术服务与技术咨询。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认缴比例(%) 郑州航空港兴 港公用事业有 10,200.00 51.00股权结构 限公司 蓝天燃气 5,800.00 29.00 河南省发展燃 气有限公司 郑州航空港兴港燃气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所辖南水北调干渠以东区域(即现行行政管辖区域内东至青州大道,西至南水北调干渠-京港澳高速公路,北至洪泽湖大道,南至南海大道)及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所辖南水北调干渠以东新增区域的城市燃气及其附属设施的建设与运营。 公司投资郑州航空港兴港燃气有限公司为城市燃气业务在上述区域内的延伸与拓展,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 此外,报告期内上市公司与郑州航空港兴港燃气有限公司存在交易,公司既向其采购少量天然气管输服务,又向其销售天然气。公司与郑州航空港兴港燃气有限公司属于产业上下游关系。 综上所述,公司投资郑州航空港兴港燃气有限公司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属于产业投资,不是以获取该公司的投资收益为主要目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关于反馈意见的回复 截至本回复报告出具日,驻马店市天然气储运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驻马店市天然气储运有限公司成立时间 2018 年 10 月 31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1700MA45Y2DF5B注册资本 9,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梁泽宇住所 确山县朗陵街道办事处宋庄社区 城镇燃气发展规划与应急保障;燃气使用;燃气设施保护;燃气安 全事故预防与处理及相关管理活动(以上范围内燃气均不作为工业经营范围 生产原料使用)。**(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 可经营)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认缴比例(%) 河南省天然气 储运有限公司股权结构 蓝天燃气 2,700.00 30.00 驻马店市农业 开发投资有限 2,250.00 25.00 公司 驻马店市天然气储运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天然气储气、调峰。蓝天燃气持有其 30%股权,且蓝天燃气董事兼副总经理黄涛任驻马店市天然气储运有限公司董事,能够对其经营决策产生重要影响。此外,上市公司与驻马店市天然气储运有限公司存在业务往来,报告期内蓝天燃气向驻马店市天然气储运有限公司提供检测服务。 公司投资驻马店市天然气储运有限公司不是以获取该公司的投资收益为主要目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4)其他非流动资产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为 2,966.78 万元,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价值预付土地款 657.24预付工程款 2,084.73预付设备款 85.55其他 139.25 合计 2,966.78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关于反馈意见的回复 公司其他流动资产主要为预付工程款、预付土地款和预付设备款,系工程施工相关的预付款项,不涉及财务性投资(含类金融投资)。 综上所述,最近一期末,公司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含类金融投资)的情形。司收入利润对比说明本次募集资金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回复报告出具日,公司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投资)情况,亦不存在类金融业务收入利润。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含类金融投资)的情形。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8.7 亿元,用于投资建设城市燃气项目及偿还银行借款。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以及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把握天然气行业发展趋势和市场机遇,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项目完成后,公司的城市燃气供气范围将得到扩大,天然气输配能力、管网的整体运行效率及供气的安全性和稳定性均能得到提高,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竞争能力,提高盈利水平,增加利润增长点,符合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募集资金具有必要性、合理性。 (三)结合公司是否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及该类基金设立目的、投资方向及投资标的、投资决策机制、收益或亏损的分配或承担方式及公司是否向其他方承诺本金和收益率的情况,披露公司是否实质上控制该类基金并应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其他方出资是否构成明股实债的情形,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 截至本回复报告出具日,公司不存在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的情形。 公司已在募集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二、发行人组织结构及重要对外投资情况”之“(二)发行人重要权益投资情况”部分进行了披露。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关于反馈意见的回复 (四)保荐机构和会计师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和中兴财光华所主要采取了以下核查措施: (1)查阅《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2020 年 6 月修订)》《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2020 年 2 月修订)》政策文件,了解关于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定义及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的认定标准; (2)查阅公司报告期内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告、定期报告、公告文件,取得并分析公司可能涉及财务性投资(含类金融业务)有关科目发生额及余额,了解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是否存在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投资)情况,了解最近一期末是否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3)获取参股公司的相关工商资料、审计报告、财务报表等,了解参股公司经营范围、分析判断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关系; (4)取得公司出具的相关声明文件。 经核查,招商证券和中兴财光华所认为: (1)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情形; (2)最近一期末,公司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含类金融投资)的情形; (3)截至本回复报告出具日,公司不存在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发行人关于反馈意见的回复(本页无正文,为《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之签章页) 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保荐机构关于反馈意见的回复(本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之签章页)保荐代表人: 王辉政 刘海燕保荐机构总经理: 吴宗敏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保荐机构关于反馈意见的回复 保荐机构总经理关于反馈意见回复报告的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反馈意见回复报告的全部内容,了解报告涉及问题的核查过程、本公司的内核和风险控制流程,确认本公司按照勤勉尽责原则履行核查程序,反馈意见回复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上述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保荐机构总经理: 吴宗敏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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